搞乱香港的时候,一众乱港分子跳得那叫一个高。可潮水退却的时候,便一个个露出熊包的本色,顽固乱港头目就是其中一个。

向法官求饶换减刑,乱港“狗头军师”戴耀廷原来是这样的熊包

据粤港澳观察消息,随着“35+非法初选案”中涉案的45名乱港分子(有两名因证据不足脱罪)被判罪名成立,被裁定有罪的45名乱港分子分批进行上庭求情。6月25日,资深大律师黄继明为被控为组织者并已认罪的戴耀廷进行了辩护。

为了争取给戴耀廷轻判,黄继明辩称戴耀廷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与本案无关,并且称戴耀廷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不再是“35+非法初选案”主导者。更有意思的是,黄继明还拿出了4封求情信,其中包括戴耀廷亲自撰写的信件。

看了这一幕,让我对这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辈更加鄙视。如果他打死也要为所谓民主献身,我还敬他是条汉子。更何况,不过是坐几年牢而已,又没有生命危险。然并卵,任凭戴耀廷可怜兮兮地求饶,判案法官依然不为所动,只让它徒留一番丑态。

香港法院的态度,就意味着戴耀廷至少要被判10年有期徒刑。这对于乱港首恶戴耀廷来说,完全是罪有应得。身为法律学者的戴耀廷,教给学生的不是如何遵纪守法,而是唆使他们“违法达义”,荼毒了一大批香港青少年,使他们走上了黑暴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了颠覆政权,这家伙从2013年起就主导并参与了“非法占中”事件,并随后推出一系列诸如“雷动计划”“风云计划”“揽炒十步”等以颠覆政权为目的的险恶计划。乱港势力的大部分歪理邪说都是出自戴耀廷之手,可以说,他就是乱港势力的“狗头军师”。

这个“狗头军师”并非不知道他干的是违法犯罪的事情。戴耀廷在2014年宣布启动“非法占中”活动之后,煽动大批香港年轻学生走上街头,非法阻碍交通长达79天,严重破坏了香港的社会民生与经济,给特区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端的损害,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案底。

与一众乱港头目宣扬“有案底的人生更精彩”的同时,戴耀廷的子女却在他强力约束下从没有跟着走上街头。很显然,戴耀廷是非常清楚搞“非法占中”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案件,宁可把他人给“献祭”,绝不让自己子女跟着趟这一浑水。

在涉及“35+非法初选案”的47名乱港分子被捕之后,戴耀廷是这47名中第一批认罪的。而他之所以一被捕就立即认罪,显然是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很难蒙蔽法官的眼睛,还不如早点认罪,以换取轻判。而且,他认罪还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用心。

求饶就要有求饶的样子。尽管戴耀廷也为自己写了求情信,可通篇来看,他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后悔过半分,而是在不停地曲解“港区国安法”为自己狡辩,或者是将法律责任推给其他的乱港分子,企图减轻或者干脆撇清他自己的罪责。他的险恶用心也就藏在这里。

死到临头了仍死不悔改的乱港大奸,又怎能让他的阴谋诡计再度得逞?“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明确指出,必须揪出颠覆政权案背后的“黑武士”。戴耀廷作为本案首犯必须为他长久以来、有预谋的串谋计划作出惩处,再多求情及辩护都无用。

有意思的是,此次控方提出量刑时应为被告分级。组织者必属“首要分子”,须判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还有“积极参与者”,须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须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就与国家此前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关于“台独”分子的分级有了异曲同工之处。香港法院也就为惩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进行了实践,将给今后判决“台独”分子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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