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阅尽铅华,只为呈现不一样的历史。 众所周知,古代官员们都是在自己所属的衙门进行办差的。作为古代官员们审理案件和办公之地,官衙职能与现在的政府办公大楼相差不大,但与现在不同的是,古代奉行“官不修衙”的原则——即使是各级衙门破烂不堪,甚至于倾斜倒塌,官员都不会对其进行丝毫修缮。

说出来大家可能难以想象,古代“官不修衙”究竟严重到了何等地步。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范围内保存至今的古代官衙没有一座是完好的,很多都存在问题。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地留存下来的文庙、城隍庙、佛寺等反而保存得相当好,历史上也是多次修缮重建。那为什么没有一座古代衙门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呢?从宋代的一个规定,或许能一瞥个中缘故。

北宋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朝廷为防止官员贪污腐败,制定了专门法律,其中明文规定“(各级官府)不得修缮衙舍”。这是中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官员不得擅自修缮衙门屋舍,以防当差官吏以修缮衙门为由,进行贪腐活动。可官衙并非永久不坏,衙门修好之后即使质量再过硬,也总会有成为危房的时候,那官吏们又该怎么办呢?

北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苏轼就任杭州通判时,眼见官府衙门破败不堪,随时都可能倒塌,为此他特意上书请求修缮官衙,结果北宋朝廷没同意。几年后,年久失修的杭州府衙里屋突然倒塌,压死了两名杭州籍书吏,闹出人命后,苏轼再次上书,请求修缮官衙,还在奏折中着重强调府衙倒塌压死书吏一事,并痛陈不修缮官衙的危害。奏折呈上去后,结果还是石沉大海,苏轼只能呆在这随时都可能倒塌的官衙中继续办公。 按理来说,以当时宋朝的国力而言,修缮几千所官衙都不是什么大事,然而由于朝廷禁令,却没人敢批修衙官文。与之相反,官员们若是上呈关于民生工程的奏折,比如筑路、兴修水利、清理河道等,却会很快得到中书门下的批准,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大宋来说一般都不是问题。

自宋以后,中国便真正形成了“官不修衙”的定制,元、明、清三朝虽然国力情况各异,但对于“官不修衙”这条旧例却是严格遵循的。那时的官员都不敢修缮衙门,即使官衙再破也不敢修。受传统时观念影响,一旦官员提出了修缮衙门要求,不仅容易给上级留下奢侈浪费印象,在吏部考核中处于不利地位(修衙是政评减分项目),还很可能被巡按御史扣上贪污受贿、不廉洁的大帽子。

退一步讲,即使成功拿到了修衙批文,上级部门也会只给官员修衙费用的七成,剩下三成要让官吏自己掏腰包。首先很多官吏是不愿意自掏腰包给公家的,其次就算愿意多半也拿不出钱。那么他们就只能去贪污,然而这样做风险又太大,所以衙门再破,只要没彻底倒塌出人命,那么官吏们也就凑合着过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代官衙很难完整保存下来的原因。年久失修之下,即使建筑质量再好,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在古代“官不修衙”的文化下,就连各地总督衙门也就那么几间破旧平房,这着实令人唏嘘感慨。 参考文献: 《宋刑统》《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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