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

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就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全面总结新时代我国就业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内涵、实践要求和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就业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等。这些经验十分宝贵,是我们党对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的深刻总结,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完善。

  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就业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使老百姓的饭碗越端越稳、劳动收入稳步增长,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就业人数7.4亿人,超过发达国家就业人口总和。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3.7亿人增加到2023年的4.7亿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2012年增加22708元。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把增加就业作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从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贫困人口务工规模从2015年的122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243万人,2/3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加强就业兜底保障,累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53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超过2100万人。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成、脱贫家庭收入的八成,都来自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劳动者收入的大头靠就业创业获得。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和使命,始终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由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和就业优先政策,在经济运行外部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多、内部面临不少矛盾问题的情况下,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不少企业停工歇业,失业率一度达到6.2%的历史高位,党中央把稳就业摆在“六稳”工作之首,把保居民就业放在“六保”任务的第一位,总揽全局、果断出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就业局势实现总体稳定。2020年减税降费超过2.6万亿元,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减负1.54万亿元。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上长期坚持就业优先的目标方向和基本策略,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把就业作为衡量经济合理运行的重要基准,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摆在各项生产要素发展中的优先位置,加强规划实施、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改革举措对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影响评估,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安徽省创新打造“三公里”就业圈,通过合理布局就业公共服务网点,促进劳动者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服务。图为2024年4月16日,淮南市田家庵区黎明社区开展“三公里”就业圈政策宣传,促进社区劳动者就业。 淮南日报社供图 付莉荣/摄

  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把经济发展“蛋糕”做大,把就业“蛋糕”做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同向发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国内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5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超过126万亿元,经济增速年均超过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一、二、三次产业占比从9.1∶45.4∶45.5转变为7.1∶38.3∶54.6。城镇化率提高13.6个百分点,达到66.16%。这些都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据测算,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创造约180万个就业岗位。随着产业结构、城乡区域结构的变化,我国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从33.5∶30.5∶36.0转变为22.8∶29.1∶48.1,城镇就业比重从48.9%提高至63.5%,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7.2%,民营经济吸纳就业比重超过80%。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都会给就业带来深刻而复杂的影响。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具备制度优势、市场优势、产业体系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等重要优势,将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经济增长就业带动力,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和人工智能等对就业的影响,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模式,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把经济发展“蛋糕”做大,把就业“蛋糕”做大。图为2023年11月4日,工人在湖北省秭归县屈姑国际农业集团柑橘加工车间生产线上忙碌。 新华社发 王辉富/摄

  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扩大就业容量就是让更多的劳动者有工作,提升就业质量就是让劳动者就业稳定、有好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提质扩容并举,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人力资源市场匹配效率,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网,有效提升了劳动者就业质量。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2年的9.9年增至2023年的1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2023年全员劳动生产率16.2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1倍多,更多劳动者不断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定在50%以上,实现了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6769元增加到2023年的12069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8752元增加到68340元。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7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也要看到,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8.6亿人,预计到2035年仍将接近8亿人,是欧洲人口的总和,在拥有规模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始终面临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7%,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度仍然较低。同时,提升就业质量已成为广大劳动者的迫切愿望。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稳定和提高劳动参与率,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使劳动者不仅有活干,而且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推动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良好局面。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20日,“职引未来——2024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启动仪式暨综合类就业岗位双选会在西安举办。图为活动当日,求职者(右)在双选会现场了解岗位信息。 新华社记者 邹竞一/摄

  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就稳住了就业基本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制定实施一整套就业促进政策体系,每年召开会议部署推动,确保了重点群体就业的总体稳定。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空间,畅通发展成长路径,强化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累计有260万名高校毕业生奔赴基层一线。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加强劳务品牌建设,鼓励返乡创业,提升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水平,我国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的2.63亿人增至2023年的2.98亿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发现认定、动态管理、分类帮扶、跟踪回访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校毕业生每年将保持在100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有潜力,农民工就业稳定性有待增强。还有1100万人左右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他们中一些人就业存在突出困难。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增强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是就业之源,不仅能帮助劳动者实现自身就业,还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鼓励创业”纳入就业工作方针,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带动就业的源头活水。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普惠金融,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额度,开展创业培训和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依托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鼓励自主创业自主就业为主的个人经营,促进和服务各类传统零工。我国经营主体快速增长,2023年底达到1.84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4亿户。据测算,创办1个个体工商户,能带动就业2—3人,而创办企业能带动更多就业。据监测统计,平均每名大学生创业者可带动就业4.55人。全国累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9700多家、零工市场6900多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加强创业政策支持,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使有意愿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蓄水池”作用,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持续开发新职业标准,培育新职业序列和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就业机会。

  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就是要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积极推动公平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各级政府履行社会公平维护者的重要职责,不断为社会成员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有效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公平就业观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连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消除影响公平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劳动者自由流动和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日益改善。推进区域之间公共就业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城乡之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各类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权利上的公平化,规范招聘行为,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年均为1亿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努力消除就业歧视,畅通向上流动渠道,打破利益固化藩篱,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行“大数据+铁脚板”管理服务模式,打造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统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发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和劳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劳动者经济权利、民主权利和发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我国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当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劳动关系领域仍然存在降薪欠薪、欠保断保、违法裁员等矛盾问题,新就业形态带来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劳动者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艰巨繁重。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终止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强化劳动争议调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劳动标准,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的工作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劳动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推行相关指引指南,指导平台企业落实政策,畅通维权服务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平台经济发展的包容性。

  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既是新时代就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成功之道,也是做好新征程就业工作的科学指南。要坚持把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牢牢把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定位新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明确新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求是》2024/13

作者: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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