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的电瓶车被撞飞,自己没办法起身。”长沙的梁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7月16日他骑的电瓶车与一辆网约车相撞,交警定责对方负主要责任,自己负次要责任。网约车车主李先生没有走保险,双方选择私下解决,但梁先生至今没有收到赔偿款。

梁先生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李先生应赔偿2246元。8月6日,李先生称手上目前没有足够的钱,最迟8月底赔付。岳麓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表示,正在积极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如果8月底前李先生没有将赔偿款支付到位,梁先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6日,梁先生手上的被撞的伤痕

投诉:被网约车撞伤,赔偿款一直没有拿到

7月16日一早,梁先生骑着电瓶车上班。在途经汽车西站附近时,他的电瓶车与李先生驾驶的网约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梁先生受伤。“当时撞得比较严重,动都动不了,是医护人员把我抬到抬到救护车上去的。”

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全身多处是伤,光医疗费就花了1700多元,“我有5天没有工作,10多天没有洗澡,生怕伤口碰到水。”

“我一开始跟网约车车主提出走保险,但对方不愿意,说(如果走保险)公司要罚很多钱。”李先生提出与梁先生商量私下解决此事,双方也都同意了。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麓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网约车司机李先生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梁先生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梁先生说,此次事故除了医药费,他还出了800多元的车辆维修费用以及5天的误工费。梁先生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月22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结果算出对方应该赔我2246元,我们都同意了,但直到现在对方都没有赔给我。”

回应:最迟月底赔付,如钱没到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6日,记者致电网约车车主李先生。“我昨天(8月5日)就联系他了,最迟这个月底赔给他。”李先生表示,他现在手上没有钱,“我也没办法,我要等工资发下来。”

随后,记者在电话里询问李先生相关事项,对方一直沉默拒绝回答。

岳麓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岳萍告诉记者,诉前调解期限为20个工作日,目前没有超期限。“对方是网约车司机,每天要跑车,公司也给原告打了电话,说会尽快赔付,金额就是之前说的2246元。”

岳萍表示,如果8月底前,李先生没有将赔偿款支付到位,梁先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先生现在也可以拒绝调解,案件将直接进入庭审准备阶段。

梁先生表示他愿意等待调解。岳平称,她也在积极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敦促李先生尽快支付这笔赔偿金。

律师:当事人有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梁先生应该如何处理?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律师在分析了该事件后,给出了两种方法。

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梁先生可以向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

二是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梁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实习生全芳坤 莫玎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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