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远古时期,对女性是十分尊崇的,“女娲造人”的故事千古流传,女性是一个造物主的形象浮现在世人的脑海之中。随着历史推演,女性从属于男性,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纲纪已经将女性牢牢束缚在男权和家庭之下,数千年来皆是如此。 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开始大力倡导妇女解放,赋予女性和男性平等的人权和地位。在这期间,女性一直备受社会和男性压迫,《水浒传》中的女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水浒传》中女性人物的笔墨不是很多,但是出场的女性都是人格不健全的存在。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是情感失足的同路人,其中潘金莲“淫妇”的帽子至今还在,潘巧云偷情也没落个好下场,阎婆惜和张三偷情死于宋江之手。这三个女性由于情感上的缺失,道德上犯了男权的大忌,落得悲剧的下场。

1祭物潘金莲 潘金莲作为一个我见犹怜的女性,但婚姻却不尽人意,被大户安排嫁给身材矮小的武大郎。这种被指定婚姻于女性而言是常事,不顾女性的意愿,肆意安排她们的命运,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欲望地扼杀。 潘金莲见到高大威猛的武松之后心生爱慕,遭到拒绝,在当时人看来是不守妇道、红杏出墙,但前提是是否尊重了她作为一个女性的正常生理欲求,她是处在男性随意摆布之下的一个物件。与西门庆在一起之后,更是为天下大不忍,至今还把潘金莲这一淫妇挂在嘴上。 潘金莲婚内出轨并毒死武大郎确实是不合伦理道德与法律,但是武松报仇的手段未免过于残忍,将潘金莲的心脏挖出来、把头割下来献祭给武大郎,完全没有把潘金莲视为人的存在,成为祭物。

或许至今读者也没有反思潘金莲这个人物身上的悲剧性,看到她悲惨下场只是暗自称快。作者对她的命运安排是否是过于苛刻了呢,没有正常的婚姻与人格,社会不仅给她命运枷锁,作者本人也给她上了一道人格枷锁,她在这双重囚牢里,无法生存。女性成为男权的附庸本就是悲剧,又成为祭物,这是十分残忍的。 2畜物潘巧云 潘巧云是《水浒传》之中另一位婚内出轨的女性,她与裴如海偷情被丈夫杨雄发现,在石秀的挑拨之下,下场惨淡。 潘金莲婚内出轨外加谋杀亲夫,被武松杀死报仇挖心献祭武大郎已经很血腥了,潘巧云与之比较罪不至死,杨雄可以一纸休书将她赶出家门,但是经过石秀教唆,下场比潘金莲更惨。

在石秀的谋划之下,杨雄将其骗到翠屏山中,对她和丫鬟迎儿进行审问,然后残忍杀戮,可谓是肉体和灵魂的双重摧残。杨雄不仅将潘巧云的心脏挖出来,还将她肢解,肠子都被掏出来,场面很恐怖。这种非人的待遇完全没有将潘巧云视为一个人的存在,完全是用对待兽物一样的宰杀手段处理她的肢体。 石秀作为一个局外人,却参与进来,是由于它对潘巧云的性欲求而不得的报复心理使然,因为一己私欲,无视两名女性的生命,这不是好汉该有的行为。那作为一个正常女性的爱和性的欲望又有谁来理解呢,男性的尊严已经大于一切,女性只是用来维护男性尊严的工具。 3赠物阎婆惜 阎婆惜也是一个命运不能自已的女性,被母亲当作报恩的物品送给宋江当外室。起初宋江也常来眷顾,看上去也很疼爱阎婆惜,随着二人相处之中的年龄、性格各方面的原因,宋江便很少来阎婆惜这里。 在父母之命、以夫为纲的年代,她听从阎婆安排成为宋江的外室,就只得依附宋江过活,但宋江几个月都不来看一眼,让这对母女的物质和精神上都得不到保障,宋江对她的冷暖态度直接关系到她的生存。这种情况下,阎婆惜委曲求全,派人去请宋江,但屡请不至。也让她陷入了情感的低谷。

宋江作为她的精神和物质寄托,她却没有感受到温情。她性欲和情感的极大压抑之下,与张三发生了关系。但是张三也只能是情感上的寄托,生计依然是无法得到保障。 在古代很少有女子从事的职业,既然已成宋江的女人,那就自然没有出卖色相这条路子可选,只能等着宋江接济。事情暴露之后,宋江也不顾往日情分,将阎婆惜杀死。出轨这件事古今都存在,但罪不至死。阎婆惜明知出轨的下场,还是出轨了,难道宋江不应该反思一下自我,社会不也应该反思。 “存天理,灭人欲”,这种主张究竟符不符合人性,天理又具不具备客观性呢?在男权社会,男人就是女人的天理,对女性的生命可以随意处置,这是非理性与非人性的极致。

结语 笔者并不是要为出轨的女性辩解,但是我们应该从特殊的历史时期去看待这些女性的命运,女性人物和作者都缺乏正确的女性观。不仅是“淫妇”,作者对其他女性也不手软。 女性成为了阻碍英雄发展的绊脚石,为了招揽英雄好汉,可以以杀他们的恋人或是家眷的方式断了他们的后路。女性的生命极其脆弱与卑微,更不要说人格与尊严。 我们在看到《水浒传》的文学价值的同时,也应该多方位考察它,无论是从文学上或是文化上都应该辩证地看待它,才能使经典散发它真正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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