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的江湖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特殊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产生的最早时间应该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中国社会正处于“礼崩乐坏”的转型时期,当时社会动乱不息,等级阶层间社会关系变化巨大,从而产生了很多游离于社会体制之外的人们,如游侠、游民、隐士等,其中以游侠最为活跃。

一、江湖的渊源

江湖是一个流动的空间,不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在江湖中奔跑和挣扎,他们练空拳,靠的是个人的胸怀、个人的力量和勇气、生存的勇气、安全和发展。

在这些江湖人的各种游走和活动中,江湖上不断生成各种江湖规矩、江湖道义、江湖精神等特殊文化元素。确切来说,江湖就是从社会体制内游离出来的江湖人的生存空间,这是一种生存形态比较独特的文化空间。

江湖是江湖人的生存空间,同时它还具有时空中的流动性,不仅随着江湖人而在空间移动,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应时发生变动,在不同的时代它的面貌是不尽相同的。在中国的古代社会,封建专制的社会体制历经无数改朝换代,却依旧统治了中国人民上千余年。

虽然那是一种适用于古代的行之有效的社会制度,但受限于信息技术和交通工具,所以并不能够把所有的人都笼罩在这样的体制之下。

《焚书答邓明府》记载:“趋利避害,人人同心……凡世间一切治生产业等事,皆其所共好而共习,共知而共言者,是真迩言也。”

在统治阶级之下,除了“士、农、商、商”四种类型之外,还有各种难以准确分类的民族,因此可以广义地称之为“三教九流”。他们中的许多人并没有从事稳定的专业或专业,长期处于社会体制外的生存状态,有时甚至走向反抗社会体制的道路。他们是传统的江湖人。

即使生活状态相对稳定的“士农工商”阶层中某些成员,其社会地位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会从社会较高的阶层序列中游移出来,并逐渐下降走向衰败,也有的人会因各种意外事件而丢失原本的身份。这些衰落的或者丢失原有身份的“士农工商”也极易被主流社会所疏离,而成为游离于社会体制之外的江湖人。

可以说,古代的江湖就是这样一种或是游离于主流社会的、或是隐匿于主流社会中的自在的群体性存在。

二、江湖的人群构成

江湖是由江湖人组成的,有江湖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可以是酒馆,可以是湖径,也可以是小镇,是流动的空间。它不仅是空间上的流动,也是时间上的流动。一般来说,江湖人都是脱离社会制度的人。

江湖人大都开始是有社会身份的,但是处于社会的边缘,与社会体制的关系非常松散,即使有社会身份也经常会处于被迫失去权力,并被逼上梁山而成为江湖人的危险中。江湖人是游离于社会体制之外甚至是反抗社会体制的,但是他们不能完全脱离社会体制,不可能与社会体制一刀两断。

在不同的社会体制下,江湖形态和江湖人的生存方式也不同,尤其在体制完备的当代,江湖人则更多是指在人际交往中,其行事方式和思维观念具有江湖气的人。

《史记》记载:“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己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古代时期,中国处于封建社会状态,社会成员以士农工商四大类为主,且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人员流动小,大多数的社会人都会被拴在特定的空间或领域中,虽也有人被迫失去自己的社会身份,而论为游离于社会体制之外的江湖人,而江湖人的数目和活动空间仍有局限。古代江湖人的范围,从职业来说,其主体是由从事“五花八门”的行当的“三教九流”组成的。

江湖行当多分为“风”、“马”、“燕”、“雀”四大门,以及“金”、“皮”、“彩”、“挂”、“平”、“团”、“调”、“柳”八小门。

以这些行当维持生计的江湖人,多因各种原因不读书,不为官,不从事农业或者手工业、商业,而多是凭着自己的某项技能在各地流浪,并且有着通行于江湖的特殊的行为规范。

“三教九流”是江湖人物的主体,可以被分为“神仙方士”、“江湖术士”、“江湖郎中”、“江湖艺人”、“江湖骗子”、“江湖乞丐”、“土匪(强盗)”六大类。

其中,“仙人炼金”指的是古代修炼炼金术、寻求长生不老的人。他们相信,他们可以实现不朽,成为不朽的身体。后来,他们被用来指武术界的人,如星星、星座、医学、占卜;“江湖术士”是指江湖行业中从事“金门”业务的人,如占卜、相面等。

“江湖艺人”指在江湖上四处迁移卖艺的人,“江湖骗子”指的是在江湖上以欺骗别人为生的人,包括从事偷窃、拐卖、欺诈等行径的人。“江湖乞丐”指的是在江湖上以乞讨为生的人,它更像是一种职业,他们也分为“武行”和“文行”,在每一行中还有很多门类,基本都是有组织的、分阶层的、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它也是一种相对系统的职业体系。

“土匪(强盗)”则是我们通常所见、所听的土匪、强盗之流。气在《水辩传》中这些三教九流的人物基本都有描写,例如梁山好汉们大多可以划归为“土匪(强盗)”一类,白秀英之流则是“江湖艺人”,公孙胜、樊瑞类似于“神仙方士”和“江湖术士”,时迁、段景住和白胜“三大盗贼”则类似于“江湖骗子”。

在“三教九流”之外,古代的江湖人还有很多是从“士农工商”的身份中脱离出来的。他们有的是因为受人陷害被迫失去自己的职位,有的是因为土地兼并而失去自己的生存资料,有的是因为苟捐杂税而瀬临破产,有的则是因为战争祸乱而离乡背井……这些人中的一大部分走上了江湖的道路。

例如在《水游传》中的宋江是一个小吏,卢俊义是个富贵地主,雷横是小手工业者,李定是幵酒肉店的商人,这些人都是从较为稳定的社会地位中滑落而落草成为梁山好汉。

三、《水游传》中的江湖文化:大隐隐于市的江湖文化

《水游传》的成书有着很长时间的江湖文化积淀。从宋代说话人的话本到元代水游戏,最后由作者整理改编而成这一巨著。在这一历程中,水浒故事的创作者和接受者大概都有着比较固定的主旨追求。其所刻画的英雄人物大都具有仗义疏财、侠义肝胆、扶危济困乃至替天行道等品质与德行。这也是传统意义上中国民众对于英雄的定义。

在古代,封建专制的统治下很难有平等自由,也鲜有人来做这样的革命。直到晚晴的太平天国运动,才有人提出了民主平等的主张,在当时很先进也很震撼人心。当时中国社会正处于西学东渐的风潮中,出现了很多为实现自由、平等、民主的目标而奋斗的革命志士,他们前赴后继,追求平等与自由这样的具有现代精神的价值理想。

古代社会中的人们确实很少能够明确提出或标榜这种追求的,然而江湖人在潜意识和行动上己经客观地表现出了这样的精神特色。他们言行中的自由和平等的倾向,虽然与现代理性文化中的自由和平等思想相比还有较大差异,但相对于封建社会礼教来说,己经是不小的进步了。

《贯华觉第五才子》记载:“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水浒江湖文化在历史中以潜隐在主流社会中的方式存在。《水游传》的产生和传播从未离开过纷纷攘攘的市井生活。《水浒传》是为市井细民书写的并广泛流传于民间的小说,在读者身份与作品内容上都紧扣着市井性、通俗性。

市井在主流文化的笼罩之下也能产生发展与之相饽的江湖文化,不仅说明了民间文化的多样,更显示了江湖文化具有“大隐隐于市”的特性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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