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租借行为背后,其实有着不小的法律风险需要正视或规避

近日,沂南县居民张先生(化姓)将自己的新能源爱车外借朋友,车辆却被不法分子用于拍摄色情视频。此消息迅速引起广泛关注。

11月27日,记者就该事件采访了沂南县公安局,该局工作人员透露,公安机关于11月20日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租车事件”中的不法行为,目前已对3名涉案人员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报道,有自称张先生的网友在网上发布澄清视频,表示色情视频中出现的车确为其本人所有。此事曝光后,张先生表示自己多次洗车并且只敢夜间去充电,其家人对这件事更是无法接受。日前,张先生再次通过短视频平台发消息称,他和家人无法接受这件事,因此决定将刚购置半年的车出售。

这个消息,乍一看,似乎是个桃色事件,其实不然。这本质上是一则严肃的法治新闻,有不小的普法价值和警示意义。

正如律师分析所称,对于拍摄色情视频的行为,拍摄团队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3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可谓咎由自取。

从法理上来说,此事中,若车主知道其车辆用于拍摄色情视频,则其构成了共犯;若车主不知情,则其借车的朋友很可能涉嫌侵权,车主可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从目前的报道看,张先生的车被借出去拍片,他事先知情的可能性较小,甚至可能不是有偿租赁,而只是友情出借给朋友。如果执法部门最终确认他事前对借车拍片不知情,则其可能不用承担相关责任。此外,他还有权要求其朋友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张先生虽已表示不再追究朋友的责任,但他确实有这种权利。

这件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车辆租借安全的讨论,租借车辆的法律责任厘定问题也引起关注。

长期以来,租借车辆行为十分常见,对外有偿租车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事实上,在车辆租借行为背后,其实有着不小的法律风险需要正视或规避。

一般而言,私人用车提供给家人、朋友等与车主具有特定关系的人使用,不具有盈利性质,如果正常、合法使用,法律风险不太大。但如果将私家车用于租赁收取租金,明显改变为经营用途,则车辆使用范围及用途存在多种可能性,车辆情况难以掌控。如果承租人将车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则车主不但正常收益难以保障,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即使租借车辆不是用于违法犯罪,也有其他风险。例如,租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车主也会面临法律风险。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过错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等情形。这意味着,一旦车主有过错,也要负法律责任。

可见,无论是出租或出借车辆,都并非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严肃行为,不可小视。此次事件也带来警示,车主在车辆租赁或外借时,需要谨慎行事,必要时需签订合同或协议,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冷河

编辑 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媒体评车被外借拍色情片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