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披露,天津市天悦商贸有限公司等共7家公司因为"入股银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其在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股东大会的相关股东权利将被监管限制。这是年内首现村镇银行股东权利受限制的罚单,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于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重视程度。

公告显示,天津市天悦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福聚盈钢管有限公司、天津万耀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质宇废旧物资收购有限公司、天津市凯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予之商贸有限公司、天津飞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入股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期间,涉嫌违反《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规定,因此被采取限制股东权利的监管措施。

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是由芜湖扬子农商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天津市津南区和滨海新区的民营企业16家和自然人4人组建而成,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天眼查显示,芜湖扬子农商行为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49%。天津福聚盈钢管有限公司等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企业均为小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67%。

事实上,村镇银行风险事件频发,引发了监管部门对于中小银行特别是村镇银行的高度重视。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也有类似处罚公布。

2022年9月5日,原安徽银保监局曾发布公告,指出安徽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及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的多家股东,因存在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行为,限制其参与两家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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