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17日消息,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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