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东旭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5月6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潘东旭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潘东旭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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