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着演员梦想的老太太在退休后重拾年轻时候的梦想,如果走的是正道,也算是个励志故事,但若是违反了法律,甚至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这个故事就不那么感人了,更是让人谴责,而这一切却是真实发生过。

2014年,刘洪滨摇身一变成了专家,登上了节目舞台。刘洪滨本身就有副慈眉善目的相貌,再经一打扮,也的确像是个颇有学识、经验丰富的老太太,在节目中,刘洪滨大谈特谈,把东西说得天花乱坠,再加上医药公司为其量身打造的“身份”,观众们不明真相,信以为真,于是下单购买包治百病的药。 三年间,刘洪滨可谓是一人分饰九名专家,比如“北大专家”、“著名中医养生保健专家”、“著名老中医”、“中华中医学会委员”等等,刘洪滨的演技的确不错,把专家演得入木三分,把观众们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但纵使以假乱真,她终究是假的,随着各类事情的发酵,刘洪滨的身份受到了众人的质疑。 2017年,经多家机构确认,刘洪滨根本不是什么专家,她退休前所从事的行业都与医药挂不上钩,不过是医药诈骗集团打造出来的一个“演员”,当真相被揭开,众人大吃一惊,都不免要评价这个“百变神医”,世界欠她一个奥斯卡影后。

一开始,刘洪滨其实也没想过走违法的道路,只是退休后闲了下来,刘洪滨便想起了年轻时候的梦想,虽然一把年纪了,但刘洪滨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为自己的梦想去拼搏一把,也算是了了一桩遗憾。 但演员行业也是很残酷的,年年有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进入这个行业,刘洪滨根本不具有什么优势,纵使她用心打磨自己的演技,也只是得到了一些群演的角色,但刘洪滨却也是个有野心的人,不甘默默无闻。 因此当药品广告的摄制组向她抛出橄榄枝时,刘洪滨就没有拒绝这个大好机会,从此踏上演员专家的道路,其实刘洪滨发现医药公司作假时,她也曾有过犹豫,然而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自己,她觉得自己的演技得到了认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舞台,并且刘洪滨从中获利不少,最终她也就没有拒绝。 不过假的东西始终都是假的,一些老人听了刘洪滨的话,疯狂购买她推荐的产品,结果却发现毫无作用,有些购买者更是表示吃了刘洪滨推荐的药品,病情不见好转,反而恶化,把东西拿到大医院检验,结果查出了苏丹红Ⅰ、苏丹红Ⅳ。

谎言被揭穿,被蒙骗的观众愤怒不已,而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刘洪滨所在的医药诈骗团伙被查封,相关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在该事件中,即涉及民事法律责任,也涉及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关单位或代言人明知药品无作用,却虚假宣传,捏造事实,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那么便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将面临的刑事处罚最高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二款的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会被认定为假药。若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广告法》第5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相关规定,在该事件中,若消费者因为该虚假广告而受到损害的,根据不同情形可以要求该广告的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如今,不管是报纸、还是电视或是自媒体、互联网,广告无处不在,然而在食品药品上,更应该谨慎,即使有夸大的成分,也不该弄虚作假,蒙骗大众,使得购买者受到本不必要发生的损害。

当然,当刘洪滨的演员身份被拆穿后,她也就失去了自己的舞台,并且面临着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历此事,也希望刘洪滨能够明白,实现梦想固然是件好事,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要再做出违犯法律的事情。 (注: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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