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曲朝昱 青岛报道

3月21日,《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旨在提升海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力、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发挥领军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评选范围和程序、服务管理、附则等四个部分14条,明确了高成长性海洋企业的定义、评选原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以及服务管理机制。按照《办法》,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家企业,授予“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同时按照《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要求,综合评定企业年度新增地方贡献等情况,将给予获评企业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据了解,2023年度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活动将于今年4月份启动。

附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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