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聚餐限制的事儿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好多地方传言,公职人员三人以上聚餐就算违规,不管是自己掏钱,还是别人请客,只要凑够三个人一块儿吃饭,就会被定性为搞“小圈子”。


网传部分地区严禁三人以上公务员聚餐?矫枉过正,莫过于此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或者理解错了,毕竟这种规定听起来实在太离谱。我赶紧去查权威解读,发现根本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可现实中,不少地方却把这当成了“铁律”,严格执行。这就让人很疑惑了,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地方的做法又是否合理呢?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和中央从来没有出台过“三人以上公职人员不得聚餐”这种“一刀切”的规定。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传言,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为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出台了更细致的规则,结果在执行过程中被误读、夸大了。就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说,它明确规定,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属于违纪行为,比如管理服务对象、监管企业主等利益相关方安排的聚餐,或者在项目审批、案件办理等关键节点的宴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通报过“20种饭局禁令” ,像“接受下属单位吃请”“参加企业老板安排的‘感谢宴’”等,都在严禁范围内。《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要警告、记过或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会被降级或撤职。这些规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杜绝公款吃喝、奢靡浪费等问题,维护公职队伍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可现在,有些地方在执行的时候完全变了味。比如,有的地方把“查违规聚餐”简单粗暴地等同于“查聚餐人数”,只要发现三人以上聚餐,就先入为主地认为是违规,要进行调查处理。这种做法简直是荒谬至极。公职人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正常的社交需求,也需要和同事、朋友联络感情。难道因为他们是公职人员,就连正常吃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而且,仅仅以人数来判断是否违规,完全忽略了聚餐的性质、目的和资金来源等关键因素。要是几个公职人员因为工作加班,一起吃个工作餐,也会被认定为违规吗?又或者,几个老同学、老朋友很久没见了,聚在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也不行吗?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人性化的。

再往深了想,这种现象背后反映出的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一方面,这体现了一些地方在政策执行上的简单化、机械化。他们不去深入理解政策的内涵和目的,而是为了图方便、走捷径,直接制定一些看似容易执行的量化标准。这样做,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严格执行政策,实际上是对政策的歪曲和滥用。另一方面,这也暴露了一些地方治理能力的不足。他们在面对违规吃喝等问题时,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只能靠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种做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不满。

我们必须要明白,禁止违规吃喝、防止形成“小圈子”,并不是要禁止公职人员的正常社交和聚餐。正常的社交和聚餐,不仅可以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我们不能因为个别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就对整个公职群体进行“连坐”,剥夺他们的正常权利。对于公职人员的聚餐行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接受基层单位、企业或者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哪怕只有三个人,也很可能存在利益交换,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种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如果是同学会、老乡会性质的聚餐,要是领导干部之间互相请客,或者形成了“小团体”,就算人数少,同样有违规风险;还有,在高档场所聚餐,或者聚餐费用来源不正当,比如用公款支付、接受利益相关方赞助,肯定是不行的。但如果是普通同事之间正常聚餐,选择大众餐厅,采用AA制或者各自付费,聚餐目的单纯就是增进感情,也不涉及影响公务的因素,就应该是被允许的。

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我觉得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各地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时候,一定要准确理解中央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人性化的规则,不能随意加码、层层加码。其次,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明白政策的要求和底线,自觉遵守纪律。同时,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正常权益的保护,不能让他们因为正常的社交和聚餐而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和处罚。最后,要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检查方式,而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做到既能有效监督违规行为,又不影响公职人员的正常生活。

希望各地在对待公职人员聚餐这件事上,能够多一些理性和思考,少一些盲目和冲动,别让“好经”被念歪了,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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