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三林大队联合公安、消防办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拔点攻坚,赴辖区富航路沿街商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消除各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为群众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关”,让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无处可藏”。

联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浦东新区航头镇富航路上的飞飞餐饮店,在店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的情形,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图说: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店铺内。浦东消防供图(下同)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耐心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引导企业负责人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叮嘱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落实到位,并当即把店内停放的电动车推出店外。基于该企业责任人态度良好,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图说:经处罚,违停车辆被推出店铺。

下一步,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三林大队将进一步紧盯电动车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大力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害,为辖区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新民晚报记者 曹博文 通讯员 王彩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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