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性喜欢是真不错!
我跟我家老公过了二十二年,别说分开过夜了,连白天各忙各的超过半天都觉得不得劲。吵嘴当然有,有时候为了谁洗碗能争两句,为了孩子教育理念不一样也能拌个嘴,但奇了怪了,每次吵完反而更黏糊,好像把心里那点小疙瘩都吵顺了。吵完不管多晚,都得一起把厨房收拾干净,他擦桌子我洗碗,干着活就忘了刚才为啥生气。
平时我俩就跟绑一块似的,他上班我送,我下班他接,哪怕就隔着两条街的距离,也得凑一起走。前几年他被派去邻市驻点,我干脆跟单位请了长假,在他租的房子附近找了个临时活,天天给他做热乎饭。他驻点的地方离菜市场远,我就周末一次买够一周的菜,冻在冰箱里,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现在我换了工作,下班比他晚四十多分钟,他雷打不动在我公司楼下的便利店门口等,手里总揣着我爱吃的糖炒栗子,天凉了还会多带件外套。我出来一看见他,累了一天的劲就全没了。
他那点生活习惯,说出来别人可能得皱眉。袜子总爱随手扔沙发缝里,看电视的时候能把脚翘到茶几上,冬天还不爱开空调,说开着燥得慌,俩人裹着一床厚被子冻得缩成一团也乐呵。我也不说他,就等他睡着把袜子收起来洗了,看电视的时候把小毯子给他盖在脚上。有回他急性阑尾炎住院,术后几天起不来床,我守在病床边给他擦身、倒尿袋,一点没觉得别扭。他醒了还跟我开玩笑:“原来我老婆伺候人这么有一套,以后老了动不了也不怕了。”我当时就红了眼,觉得这辈子有他这么个人,再难的坎都不算啥。
我胃不好,吃不了太硬的东西,每次出去吃饭,他都先把我的米饭用热水泡软了再递过来,自己吃我剩下的菜也从不嫌。我这人爱丢三落四,钥匙、手机总忘带,他就随身多装一把家门钥匙,手机里存着我的紧急联系人。有次我加班到半夜,手机没电关机了,他骑着电动车在我公司附近的路口转了快一个小时,见到我的时候,手都冻得通红,还笑着说:“就怕你出来找不着我。”我赶紧把他的手揣进我兜里捂热,那时候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这些年,我俩没去过多少高档餐厅,没买过啥贵重礼物,但日子过得踏实。早上一起出门,晚上一起回家,睡前会聊会当天发生的事,也觉得有意思。他记性不好,我就帮他记着家里的水电缴费日期,我不会修家电,家里灯泡坏了、水管堵了,他都能搞定。
以前总听人说,婚姻过到最后就是搭伙过日子,可我跟他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白真正的婚姻不是搭伙。是不管对方有多少小毛病,都打心眼里不嫌弃;是不管遇到啥事儿,都想第一时间跟对方商量,是哪怕两个人不说话,就坐在一块儿看电视,也觉得心里踏实。这种感觉,不是靠嘴上说的我爱你,是靠一天天的陪伴、一件件的小事堆出来的。
现在想想,好的婚姻哪里需要啥复杂的道理。就是你愿意等我下班,我愿意帮你收拾烂摊子 你记得我爱吃的东西,我照顾你不舒服的时候,吵了架不冷战,再生气也不撒手。就像老话说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觉得再加一句,不嫌弃才是最实在的温柔。两个人一起过一辈子,不就是靠着这份不嫌弃和天天在一块的陪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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