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7年合同打造夜市项目,从2019年开始,到2026年6月份才到期,相继投资270多万。结果到了去年11月份,政府部门牵头对夜市升级改造,县城管局‘强塞’进来一家管理公司。因我未答应,被县上领导威胁‘ 不同意,就上手段,安排某某查你!’ ”说起自己的遭遇,江西陈先生很无奈。

建设:陆续投入270多万元,建设改造“夜市”项目

8月20日,江西上饶市玉山县陈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实名举报不是他的初衷,除了要用证据说话,闹大了对自己也不利,自己是被逼没办法才选择的实名举报这条路。

陈先生介绍,早在2019年5月,他通过投标中得江西省玉山县冰溪西路现果蔬批发市场西侧经营白浪屿夜市项目。当月,他们公司弋阳县鸿运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与玉山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冰溪西路临时夜市建设运营合同》,经营期限从2019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场地面积约17.5亩。合同还约定,他们公司在合同届满后拥有优先续租权。为此,陈先生还在玉山县当地成立玉山县白浪屿夜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夜市进行运营,法人均是陈先生。

老板举报被县上施压“强塞”合伙公司

夜市未提升改造之前的经营样式

陈先生称,中标后,他们公司先后投入270多万元进行路灯、公厕、排水管网、土方开挖回填、地面平整浇筑、接水接电、指示招牌广告位以及仓库、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改造。夜市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促进了当地旅游业发展。白浪屿夜市也发展成该县规模最大的夜市,被评为“上饶市(玉山)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改造:夜市改造提升合同未到期,被“强塞”合伙公司

陈先生介绍,2023年10份,该县主要领导到白浪屿夜市项目调研时指出,白浪屿夜市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偏差,需要改造提升,并要求他们公司做好前期设计规划,全力配合改造提升。

此后,陈先生所在的公司积极出钱出力配合夜市升级改造工作,协调各摊位搬离撤离,拆除办公场所,清理集装箱、摆摊设备等临时建筑和物品,并由他们公司出钱找了一家设计公司制定了新的设计规划方案,进入升级改造阶段。同时,积极组织与负责改造的领导们到外地考察。

老板举报被县上施压“强塞”合伙公司

夜市提升改造后将要呈现出来的样子

陈先生称,改造进行期间,县城管局传来消息,等夜市改造提升后,还有一家公司介入经营。陈先生称,当初答应他一家经营,他才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下本钱来干这件事,为何现在市场将要成熟,县城管局“强塞”一家进来呢?

陈先生称,他承包的5年期间,前2年搞建设,后来3年疫情,加上有一次大水淹没,可以说当初投入的本钱还没有收回。夜市虽然赚不了大钱,但这是个有流水的生意,有人盯上夜市“流水”后,才演变强行来分市场

老板举报被县上施压“强塞”合伙公司

2022年夜市曾经过大水,将市场淹没

因为陈先生公司合同未到期,一直没有同意“分夜市”,2024年6月7日,县上相关部门又召开提升改造项目工作推进会,发布消息招募第三方运营商。6月16日,该县官方媒体《玉山之窗》公众号发布《玉山县白浪屿夜宵城运营商招募公告》,正式启动招募工作。

威逼:“不同意就给你上手段,让某某查你!”

对于县城管局强行让第三公司介入经营,陈先生公司不同意。陈先生说,城管局长范某某曾打电话称“他赞成张某某(白浪屿夜市项目总指挥、县人大领导)那个意见的,所以你一个试运行一年”。他回复说,他们公司与城管部门签订合同期7年,还有3年未履行,运营当中也没出现过任何重大问题,也没给县委、县政府带来负面影响,为何县城管局不履行合同,仅让运营一年呢?

陈先生说,他告诉城管部门,“如果你们这么乱来,我就要到上级反映你们。”结果到了6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县人大领导韩某某(白浪屿夜市项目指挥长),将自己叫到人大的办公室说,“你要妥善处理这个事,要讲政治,如果你不配合,就给你上手段了,叫某某查你!”

陈先生说,当时他认为韩某某是吓唬他。想着自己合法经营,没有案底,又上什么手段呢?

被查:被威胁“上手段”3天后,相关部门开始查账

陈先生介绍,被县人大领导“谈话”3天后,6月29日上午10点,县上某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让陈先生去做笔录。事发突然,陈先生称有事没去。

7月1日,某局工作人员又发微信约谈陈先生,当天下午4点25分过去,询问公司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怎么收摊位费、支出成本费用、有没有报税务登记等问题。

7月8日上午,陈先生收到对方微信,让他把收摊位费收据交到某局办公室,以便进一步核查公司收入情况。

8月19日,处理结果出来了,要交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2019年到2024年6月份,应纳税费是155329.32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陈先生提供的一份《玉山县白浪屿夜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税收风险应对报告》,主管机关对玉山县白浪屿夜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税风险应对工作已完成核查,主要风险点:1、向夜宵经营户收取了摊位费,却未见增值税、城建税及两附加、企业所得税、上地使用税申报入库记录、未见员工个人所得税扣缴记录;2、未见财务报表上传记录。报告最后称,该纳税人应补税费 155329.32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落款时间2024年8月19日。

陈先生称,他已缴纳了33478.15元,剩余未交原因是夜市没产权证,无法入账户,暂时不能交税,相关部门让等消息。

陈先生感叹,当初县人大领导韩某某所说的 “上手段”,不是恐吓而是动真招。事后他曾找韩某某想说理,对方未让他进办法室,打电话也不接。

回应:因何突然检查?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具体办案

8月1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按市场交接《通知书》备注的玉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人,电话联系付某,他在得知采访后,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挂断电话。

之后,记者多次联系玉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8月23日,记者联系玉山县人大领导韩某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向其发短信表明详细采访意图,也未回应。

8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玉山县某局冰溪分局工作人员,他介绍玉山县白浪屿夜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这个15.5万余元,是补交这些年的税款。

对为何以前没有对该公司进行审查,为何从6月份突然进行审查,是不是玉山县人大领导韩某某安排的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个他不知道,他们只是具体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随后挂断电话。

律师:投诉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静认为,陈先生遇到的合同履行问题,可按照合同争议条款的约定,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税务处罚结果不服的,也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复议。

双方达成合意签订的《冰溪西路临时夜市建设运营合同》(简称“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予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政府机关作为民事合同的交易主体不履行合同也需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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