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一场冰雹,砸出了纷纷争议。

据新京报报道,2025年5月13日晚,北京多地下冰雹,满地都是“鸽子蛋”。一些车主为躲冰雹,将车停在立交桥下停车致二环、五环等多条主干道拥堵。

网友对此争论不休:有人骂自私,有人叹无奈。这场风波,砸出的不仅是车顶的响声,更是人性、道德与法律的交锋。

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如果你是被堵在路上的车主,车辆被冰雹一顿猛砸却动弹不得,你会不会指责那些将车辆停在桥下导致拥堵的自私车主?

如果你是当时正好车在桥下的车主,且不说驶出桥下爱车会受损,你不确定冰雹会不会更大,会不会砸破车窗,会不会影响你的安全驾驶,你会照常往前开而不是躲在桥下吗?

车停桥下躲冰雹致拥堵,灵魂追问:你是车主会咋做?丨中听

面对安全与公利,个人该如何抉择?

一、人性可理解,行为不理性

冰雹如石,砸得车顶噼啪作响。车是自家私人财产,若被砸坏修车费动辄数千,谁不心疼?桥下停车,一是为保个人私产,二是确实出于恐惧心理。心理学讲,危机来袭,人类本能是自保。冰雹突至,强度未知,持续难料,车主们心慌意乱,钻进桥洞寻求庇护,似有情可原。网上有网友替他们喊冤:“车被砸坏谁赔?停一停怎么了?”这恐惧,赤裸裸的人性,谁能全然苛责?

可人性不等于合理。自保虽是本能,理性却要克制。冰雹虽猛,多数车辆并无明显损伤,视野与驾驶也未受阻。停在桥下,占满主路,堵塞交通,害得后方车主无路可走。这种“避险”,是将自己的风险转嫁他人。你躲了冰雹,别人却得硬抗;你的车安全了,别人却被困路上。公共道路,不是私家车库。桥下停车,保全的是小我,损害的却是公利。

更深一层,合理的行为应有边界。即便要避险,也该靠边停车,留出通道,开启警示灯。占满车道,堵死后路,哪有一点克制?这种选择,放大了个人的恐惧,践踏了集体的权益。人性可以同情,行为却不合理。

车停桥下躲冰雹致拥堵,灵魂追问:你是车主会咋做?丨中听

二、规则无情,违法无疑

桥下停车,不止不合理,更是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写得明白:机动车不得在主路上随意停车,临时停车需靠边、开警示灯,不得妨碍交通。桥下车主占满车道,堵塞主路,极不可取。交警直言:此举属违章,摄像头会抓拍,罚款200元起步。

有网友称,天降冰雹,车主桥下躲避,属于紧急避险。但法律专家指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法律上的紧急避险,需保全更大权益,损害较小权益。可桥下停车,侵占公共道路,破坏交通秩序,甚至可能阻碍救援车辆,害的是公共利益,哪来的“不得已”?2024年12月6日,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一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看病被延误,遗憾离世。不让路的车主因违法被行政拘留。桥下停车,若酿成类似后果,罚款事小,追责事大。

有人或许喊冤:冰雹当前,法不责众?错!法律的意义,在于约束人性在危机时的冲动。社会若无规则,人人自保,便是乱象。桥下停车,违法无疑。规则是底线,恐惧不是借口。

车停桥下躲冰雹致拥堵,灵魂追问:你是车主会咋做?丨中听

三、下次再下冰雹,到底该如何选择?

冰雹之下,安全是本能,公利是责任。车主面对危机,保护自己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他人为代价。道德要求我们,在自保时顾及他人。哲学家罗尔斯说,公平的规则需在“无知之幕”下制定:若你不知自己是桥下停车的人,还是桥后被堵的人,你会希望规则如何?答案清晰:优先保障公共通行的权利,而非个体的避险权。

面对具体情况,车主应冷静判断风险。冰雹若不影响驾驶,减速慢行或靠边停车,是更理性的选择。若必须避险,也应尽量减少对公共道路的占用,留出通道,开启警示灯。个人的安全,不能凌驾于集体的权益之上。道德的准绳,是克制自私,顾及公义。

冰雹如人生,危机总不期而至。桥下停车的风波,映照出人性在安全与公利间的挣扎。个人当以克制守规则,顾公义而兼私利。城市之路,靠你我共守方能通畅。愿下次冰雹再落,你我都能守住心底的规矩,车停有序,路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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