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3月14日,世茂集团(00813)公告,2024年3月14日,第一卖方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二卖方南昌悦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世茂集团的附属公司)与买方深圳市坪山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订立该等协议。据此,第一卖方及第二卖方分别同意向买方出售销售股份及销售债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457亿元。第一卖方及第二卖方将分别向买方出售销售股份及销售债权。销售股份相当于项目公司的60%股权,而销售债权为第二卖方持有项目公司的债权约人民币5.86亿元。项目公司为一家物业开发公司并持有该项目,该项目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住宅及商业综合开发项目。于出售事项完成后,世茂集团将不再于项目公司拥有任何权益。项目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由第一卖方及买方分别拥有60%及40%权益。项目公司现时入账为世茂集团附属公司。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开发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住宅及商业综合项目(“该项目”)。该项目的占地面积约为30,700平方米。第一期720个单位的公寓大楼已竣工并可供销售。目前第一期开发项目的228个单位尚未售出。该项目的第二期包括一幢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及建筑面积约36,9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已自2021年年底起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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