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贺林平 粤检宣

近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滩上,两只野生绿海龟顺利放归海洋。记者从佛山、惠州两市检察院获悉,这次看似平常的海龟“回家”,背后则藏着一段“两地四检”检察干警和海龟保护专业人员“接力”救助的佳话。

2023年1月5日,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该区龙江镇的一养殖池在养殖绿海龟。根据《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绿海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该养殖池的经营者林某交代,绿海龟乃是其网购后放在养殖池内养殖的,其中1只在2022年9月出售给了他人。2024年3月,顺德区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向法院提起公诉,林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类违法行为造成野外种群数量减少、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持续损失等后果。在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之外,修复损失的生态刻不容缓。为此,顺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举行公开听证,诚邀海龟救护保育中心的两位专家给予专业意见,人民监督员和公益诉讼志愿者一同出席参与听证。

最终,顺德区检察院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由林某支付包括寄养、放生涉案绿海龟的各项合理费用,就其破坏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赔礼道歉,在其龟友微信群内发送经该院审核的野生动物保护文章,提高大家的生态保护意识。

佛山市检察院在了解到本案后,同步跟进了绿海龟的放生进程。经过多方位的了解,海龟的放生地点最终定在广东惠东的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里是目前我国大陆仅存的海龟产卵繁殖地,也是亚洲最大的海龟保护基地,能够为绿海龟安全“回程”提供专业的帮助。2023年12月,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在该地区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为海龟保护更添了一道法治保障。

得知此线索后,顺德区检察院迅速通过惠州市检察院联系到该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希望通过该联络点了解该县海龟自然保护区内海龟饲养及救护等相关事宜,若条件许可,则将顺德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解救的两只野生绿海龟移交海龟自然保护区作专业救护。

在惠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惠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海龟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的联系作用,与海龟自然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就海龟的饲养、救护等相关事项进行咨询、了解,并就顺德区检察院关于移交海龟等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协调。

为进一步了解该海龟的情况,海龟自然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还通过该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与顺德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以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两只海龟的饲养环境、饲养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海龟自然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初步认为两只野生绿海龟的健康状况较好,可以将它们运送至保护区做进一步检查。

在两地检察干警的协力下,海龟被安全护送至保护区,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评估,认为其符合放生的条件,可以将其放归海洋。于是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专业技术人员为两只野生绿海龟植入海龟电子身份证后将其放至沙滩,两只海龟欢快地游入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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