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因觉得结婚、要孩子太累,男子偷偷在女友喝的饮料中下打胎药,导致女友流产。事后,女方要求男方给自己200万彩礼,未果后报警,在男子被拘留10日、罚款500元后,又向男方索赔70万余元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男方的行为罔顾了人伦道德,除了医疗费、误工费外,另判男方赔偿女方20万元精神损失费!(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2021年11月左右,女子王某通过网络与男子王某1结识。双方因聊得来,很快便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
2022年7月,王某怀孕。王某1得知后,以与王某的认识时间太短,并承诺2022年底与王某结婚让王某打掉孩子。王某照做。
2022年年底,王某1称工作忙,结婚的事情需要拖一拖。
由于王某1系一名医生,当时又在疫情一线工作,王某表示理解。
2023年春节期间,王某1到王某家与王某一起过年。
期间,王某再次询问王某1什么时候结婚,王某1表示没问题的话2023年6月就结婚。
2023年5月中旬,王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怎料,王某1得知后,却依旧让王某打掉孩子!同时也不愿意结婚了。
因协商未果,王某1找到王某再次劝说王某,期间还多次帮王某拿可乐,事后打电话询问王某状况说其在王某的可乐里下了打胎药,见王某生气又说跟王某开玩笑。
隔天,王某1表示王某打了孩子就与王某结婚。王某依然没有同意打掉孩子。
又过了一天,王某1前往王某家中,再次与王某进行协商。
当天晚上,王某与王某1在家中一起吃晚饭后,因犯困回屋睡觉,迷迷糊糊中,听到王某1开门的声音,便询问王某1干什么。
王某1没有回答王某,进屋就让王某喝水。
王某当时也没多想,便把水喝了,半夜醒来后,又喝了杯中的水。
次日,王某醒来后,先喝了杯子里的水,然后又喝了客厅里的西梅汁,喝完之后就发现杯子里的水特别浑浊,于是便询问王某1是否在其杯子里下了打胎药,后见王某1说没有,不会干那种事,也就没有多想。
当天下午,王某1带着王某外出吃了个饭,而后回医院上班。王某回到家不久后,便开始肚子疼,而且伴有出血的情况,随后打开了家里的监控视频回放一看,看到前一天晚上,喝的水和西梅汁均被王某1下了药。
王某的心情可想而知,于是再次质问王某1是否给自己下了打胎药。
王某1起初不肯承认,不过在王某的多次询问后,最终承认下药的事情。
当天,王某便大出血流产。
事后,双方多次协商,王某1的母亲也曾与王某进行过协商,但均未协商成功。期间,王某还曾给王某1发过一份有彩礼的婚前财产协议,要求王某1支付200万元彩礼。
2023年10月初,王某报警,称被王某1故意伤害。王某1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下药一事,并表示之所以下药让王某流产,是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太累。
警方查明上述事实后,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对王某1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虽然如此,王某认为王某1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害,又另案将王某1告上法庭,要求王某1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等共计30万余元,另再赔偿40万元精神损失费。
面对王某的控诉,王某1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辩称:第一、王某是自然流产。
第二、警方只查明自己因不想要孩子给王某喝的水中融入药物的行为,无法确定王某是否已经喝过药物的水。
第三、自己在融入药之后马上将两片药物夹出,融药行为只是微量,无法证明与王某流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事发后,王某曾给自己发了一份有彩礼的婚前协议,让自家出200万彩礼买房。家里拿不出,最终没谈拢王某才报警。
……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虽王某1已接受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但并不因此免除其对王某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王某1的关于王某是否喝下了大部分下药的水等说法与警方询问时的不一致,但是由于庭审调查期间,仍认可下药的基本事实以及王某喝了下药后杯中水的事实。王某1的辩解不能采信。
王某因王某1的恶劣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害应当由王某1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1应对自己错误行为诚实承认并向王某真诚悔过而不能再逃避责任、推卸责任。
王某要求王某1出具书面道歉信的请求应予支持,王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经核定分别为2万元、6千元。
王某1的恶劣行为造成王某流产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1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罔顾了人伦道德的基本准则,综合考虑现有证据,依法确定王某1给付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王某1向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22.6万元损失。
最后,据悉,一审判决后,王某1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笔者目前没有查到二审结果。
不过不管二审结果如何,本案都再次提醒大家,若爱请深爱,若不爱请别伤害!避免像本案这样害人害己!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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