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4月10日,世茂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的进度,考虑是否需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公告称,世茂集团概不保证将申请认可令或(倘已申请)高等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倘认可令未获申请或授出,且公司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2024年4月5日)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于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高等法院已将该呈请的首次聆讯日定为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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