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修订)》及《辽宁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整理关键信息如下:


一、申领条件

1. 参保要求

在职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

灵活就业人员:需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满12个月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不享受生育津贴,仅报销生育医疗费


2. 适用范围

正常生育(单胎/多胎)

流产、引产(需提供医学证明)

合法收养子女


二、津贴计算标准

1. 计发公式

津贴总额 =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2. 产假天数

类型 天数(2025调整后)

正常生育(单胎) 158天

难产/剖宫产 +15天(总计173天)

多胞胎(每多一胎) +15天/孩

流产(<4个月) 15天

流产(≥4个月) 42天


三、发放方式

1. 申领流程

产后3个月内,通过“辽事通APP”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

身份证、社保卡

生育登记证明(准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流产医学证明

审核周期:15个工作日内


2. 到账时间

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1个月内到账)


四、政策亮点(2025年新增)

1. 三孩家庭加码

三孩及以上家庭:产假延长至180天,津贴按180天发放

增设一次性生育补助:三孩家庭额外补贴5000元


2. 灵活就业参保优化

生育津贴与职工医保待遇等同,取消户籍限制


3. 男性陪产假津贴

配偶生育期间,男性职工可申领15天陪产假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五、官方文件参考

1.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修订)》(辽政发202318号)

2. 《关于优化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7号)

3. 查询渠道: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ln.gov.cn)

辽宁政务服务网“生育津贴申领”专栏


⚠️ 注意事项

2025年政策细则可能微调,建议申领前拨打12333社保热线确认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通过“辽事通APP-异地就医”模块申请)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条件:需提供失业前12个月连续参保证明


以上内容综合自辽宁省医保局2025年公开文件及政策解读,具体以经办机构最终审核为准。


辽宁省生育津贴政策(2025最新)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