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董鑫

10月6日,“清风云南”发布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师宗县委原书记李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干扰巡视工作,以串供、打探案情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专项资金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云南师宗县委原书记李志伟被双开

今年2月22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李志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此前一天,云南省召开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级,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追问》。

李志伟出生于1979年12月,曾任沾益县委常委、副县长,共青团曲靖市委书记,师宗县县长等职。2021年6月,他出任师宗县委书记。

通报指出,李志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伟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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