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直播,无可厚非;要不要入镜,我说了算

镜头对着正在用餐的顾客,商家躲在手机后面直播?

据《中国青年报》4月30日报道,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现象很普遍。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借助短视频平台招揽生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拍摄和直播,把顾客作为营销引流的工具。

生活日常被实时直播,来往行人被迫成为“龙套演员”,这是不是现实版“楚门的世界”?现在街拍都讲肖像权,为何外出消费又成了侵权的新形态?

诚然,部分商家希望通过直播展示真实的消费场景,凸显店内人气,从而吸引更多顾客,但这种商业行为应建立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商家可以开直播,但应依法提前征得当事人同意,不能想拍就拍。

把不知情的消费者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无异于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如果视频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到头来,消费者花了钱,又被二次消费和侵权,成了最大受害者;商家营销不尊重顾客,不遵守法律,生意恐怕也不会长久。

事实上,很多“被直播”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往往面临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被全程直播,或者觉得这是小事一桩,不愿意计较;另一种则是,虽然发现了,但是和商家交涉后,因为无从考证或孤立无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这些维权问题,助长了商家的肆无忌惮,也让违法引流变本加厉。

全民直播时代,更需要讲求底线和原则:你自己直播,无可厚非;要不要入镜,我说了算。公开环境中,公民的肖像、个人隐私依法受到保护。谁都没有将摄像头随意对准他人的权利,更没有将他人隐私用作引流营销的道理。

现如今,技术正不断改变生活,隐私权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对于直播相关行为,需以规范使用、严格监管、依法治理等综合性治理体系,真正促进公共利益。尤其是,我国在直播侵权方面尚存立法粗线条、执法难界定等问题,更要及时完善,以适应现实的迫切需求,让消费者有不配合的底气,让经营者有不越界的自觉。

无论街拍侵权,还是直播侵权,人们对“被迫入镜”问题的普遍期待想必都是:公众隐私不被镜头野蛮介入,个人权益不被直播红利遮蔽。(正观评论员 韩静)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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