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末叶德国政府在原有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引入新的文化审查涵盖从书籍、报刊、戏剧和漫画等多种内容。特别是德意志帝国时期通过 帝出版法》、《反社会党人法》、《帝国刑法》《汉策法》等法令进一步扩展了审查的内容。
德国文化审查的历史追溯
1819 年,奥地利帝国外交大臣梅特涅曾经说“所有的德意志邦国都应达成共识:出版带来了无以言说的邪恶,削弱了政府的权威,质疑所有的准则,试图重构真理·····一些服务于某些党派的报纸,正在颠覆现存的德国政府·····这些报纸的行为只能用“公开的阴谋来表示。”
为了抵制这些文字的蛊惑力,1819 年 8月6日至31日,梅特涅召集各德意志邦国部长在卡尔斯巴德集会,会上通过了《卡尔斯巴德决议》,以抵制法国大革命后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传播为口号,进行严格的出版审查和控制。这可以说是进入十九世纪以后德国文化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规定“凡是以日报或传单形式发行的出版物,低于 20 页的必须向德国邦联事先通告审查,获得国家当局对出版的事先同意证明。同时,每个邦联政府成员都必须监督其出版物,那些损害其他邦围尊严和安全、或者对整个邦联宪法和管理进行攻击的著述,各国政府不仅需对此直接的侮辱负责,同时还需对整个邦联负责。
这样,就构建起一个遍及德意志邦联的严格的出版审查制度同时,该决议还确立了具体对人的控制和惩罚,比如,决议规定,那些反对邦联宪法的报纸或者杂志,其编辑五年内不得在邦国内从事同类出版物的编辑工作同时,所有在德意志境内发行的出版物,无论是否在此决议之下,都必须注明出版者的姓名,杂志或报纸的分类、编辑的姓名。那些不遵守如上准则的出版物将无法在邦国内流通。
而私自保有或散布这些出版物的人,将依据其具体情况,处以相应的罚款和监禁。可以说,通过《卡尔斯巴德决议》,为德意志各邦内出版审查订立了基调。这可以说是进入十九世纪后,对德国审查产生最大影响的法令。
然而,《卡尔斯巴德决议》并不是德国最早的审查法令。事实上,早在宗教改革时期的 1521 年,神圣罗马帝治下的小城沃姆斯,卡尔五世(Karl V,1500-1558,即通称的“查理五世”)在主教座堂内召开帝国会议,签署国王教令,禁止“那个顽固的异教徒马丁路德”。
1523 年在纽伦堡召开的帝国会议,同样要求所有新作品必须出值得信任的人进行审查后才能印刷和发行。同时,禁止那些诽谤书籍 的出售和印刷。1530 年的奥格斯堡会议,教宗再次强化了《沃姆斯救令》旨在抵制路德新教理论的公开发布。
1550 年,科隆更是通过了一条禁书书目涵盖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伊拉斯谎等等所谓的异教徒作者。这条简要书目通常被视为德国编撰的最早的禁书目录。
进入近代后,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革命书籍不断涌入德国,在以前的宗教因素外,防止政治颠覆也成为重要的因素。1795 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命令加强对进口出版物和翻印外国书籍的管制,防止法国革命思想的传入。
十九世纪末德国文化审查的特点
文化审查地域效力性的区别
在德国虽然帝国法令具有覆盖全国的作用可是法令在各邦实行过程中其实践程度与效力性有很大差别。鉴于各联邦统一前已经拥有的审查法令与各自的宗教文化特点审查范围、审查对象的确立显现出多样性。帝国法令延续保留着许多普鲁士政令的形式但是在其他各邦尤其是南德各地往往实行不力。
而恰恰南德等地的作家群是帝国内作品主要的发行地。然而作为主要作家出版群和出版地的南部与中东部地区其出版实行效率也有很大不同。同一部剧作被南部查封却可以在柏林得到发行。因而以后发展出一种转移出版地的作家抵抗机制。
马克思的报纸转移政策正是利用了各地不同的审查制度。同样在巴伐利亚试图对已经做出的审查决定进行反抗通常途径是向进行审查监督的部长反映然而在德意志其他的一些地区著名的如普鲁士和萨克森却可以通过对法庭仲裁、请求复议达到取消审查的作用。在1892年至 1896年期间至少有 起成功推翻审查指令的案例。
然而由于德国地域性的特点一个城市通过的剧本只能表明在该地能够顺利上演 但是不能保证在其他地方同样放行。研究表明在德意志帝国境内就戏剧审查而言巴伐利亚的剧院审查相对严格而纽伦堡的审查则相对较轻。一些低毁天主教的剧作在 巴伐利亚一律禁止而在德国北部城市则未必。同样德国乡土文学的兴盛尤其是一些大量使用方言的作品使其在其他地区无法进行审查和辨识。
文化审查在阶层上的分离
伴随地域性的差别,德国文化审查在不同作品的审查中,也呈现出自有的特色。正如德国作家、历史学家艾米尔·路德维希将德国的历史标注为“双重性”一样,在德国文化艺术“一派旖施风光”的同时,德国的阶层差异也非常明显虽然审查法令针对的是几乎所有的出版物,而在实际运行中,根据不同受众面,审查有所不同。
例如,从1819 年就始的《卡斯德决议》,就指出,对低 20 页以下的出版物进行重点审查。而 20 页以下的出版物,大多是传单、小册子、简易文学和讽刺杂志。其主要的读者为下层。因而,对此类的审查被提到重要的位置。十九世纪末叶以来,随着政治漫画杂志和戏剧等非文字艺术的普及,广告在报刊中的引入,以及报纸价格的普遍降低,那些大众读物、插面杂志受到追捧。
相反,那些大部头的古典文学、严肃作品等,一方面因为价格相对较高,另一方面,也因为其“严肃性”,无法受到大众的关注。据 1912 年的普鲁税收报告显示,在该年,有95%的普鲁士人口被官方定义为“相对贫困”,只有 3.5%的相对富裕人群(年收入 3000-5000 马克之间)和1.5%的富人,后者承担了大部分的财政税收责任。
而 1899 年柏林出版的销售数据,记录在册有 150,000本图画书120.000 本娱乐书籍和 110,000 本食谱,相应的,只有 8000 本古典和严肃类别的书籍。鉴于这种情况,德国的官方审查,对下层广受欢迎的大众文学、漫画等予以重点的考察,而对有较多文字、需要较高文化知识水平的上层阅读书籍,则审查力量减弱。
审查对不同政党实行不同政策
德国的审查制度,具有另一个鲜明特色,亦即依据审查法令,对不同的政党实行不同的审查管理。也就是说,这种审查仅仅是针对某党派,而非随意扩展。《反社会党人法》颁布时,其主要针对的审查对象是社会民主党出版物,其他刊物能够照常发行。
同样,针对天主教的文化斗争,其指向的,也是天主教和中央党刊物,其他派别并不受影响。在文化斗争时期,德国报业仍然在加速发展。这种审查政党分离性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德国明显的政党区分性。
例如,一名社会民主党人不会参加天主教团体举办的任何学习课程,即使该课程与宗教毫无关联。反之亦然。社会民主党人、自出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天主教徒都读着属于自己的截然不同的报纸,从不同的图书馆借书,属于不同的行会。
连他们的孩子都进入不同的幼儿园、甚至他们都不居住在相同的社区购物,太太们则在不同的商店购物,也不与其他的派别参加相同的集会。每个政治团体都构成相对封闭的结构。德国的政治隔离使审查的范围也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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