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3月20日,浙江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杭州锦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锦元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对部分产品的风险告知、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等行为,违反多项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锦元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浙江证监局表示,谢亮亮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谢亮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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