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8日电 据青海证监局网站8日消息,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巴林卡)及时任董事长杨忠丽、董事会秘书易志刚被警示。

  经查,香巴林卡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股权投资纠纷,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基金)对香巴林卡、杨忠丽、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提起诉讼,香巴林卡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涉诉金额194318196.76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31%。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于2023年11月14日补充披露。

  二、针对国开基金的股权投资,国开基金与香巴林卡于2020年8月31日、12月8日签订两份《抵押协议》,约定香巴林卡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杨忠丽、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末,担保余额194365131.58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34%。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外担保事项,于2023年11月17日补充披露。

  青海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忠丽、董事会秘书易志刚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香巴林卡、杨忠丽、易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青海证监局网站

  同日(8日),香巴林卡公告称,该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香巴林卡主营业务是景区游览观光及住宿餐饮、商铺租赁等,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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