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一直影响市民的出行安全,那么,公职人员发生交通不文明行为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对不文明出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通报

第二十一期

为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推进城市交通文明进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有效减少道路事故发生率。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区公安交警大队共查处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非法加装等交通违法行为9075人次,其中公职人员46人次,涉及37个单位。

区创建指挥部研究决定:1.对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未主动礼让行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政府二楼大屏幕滚动播放);2.将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未主动礼让行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名单抄告其所在单位,责成所在单位对不文明出行的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3.被通报的相关单位在本月20日前将本单位对不文明出行的公职人员批评、教育情况上报区创建办。

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驾驶机动车时在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骑乘时“戴好头盔”,让我们携起手来告别交通陋习、遵守交规,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下一步,区创建指挥部将对行人或车辆闯红灯、车辆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查处和抄告,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公职人员,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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