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河北证监局公开披露了对国投证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对员工执业行为实施有效合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在认购期内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政策;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分公司未在营业场所公示融资融券的利率与费率”,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投证券:曾因保荐业务问题被监管处罚

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2023年以来,国投证券还曾因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处罚。

2024年1月16日,国投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国投证券作为荣盛生物等首发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人,在相关项目的保荐工作中,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未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鉴于前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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