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3〕5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35年。二、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5亿份。三、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人。四、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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