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苏滨

近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三部门将联合行动做好源头治理、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支撑贵州做好旅游产业发展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通知》在企业层面就规范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包车等安全管理等内容对各地相关部门做了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和安全记录良好的旅行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在旅游合同、宣传材料、行前说明会、行程途中对游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提醒;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在制定运输计划时严格遵守驾驶员配备、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保障驾驶员充足休息;加强动态监控管理,促进旅行社和旅游包车企业双方通过交旅服务平台高效对接、良性互动、合法经营、规范服务;在游客行前说明中,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作重点说明。

同时,《通知》在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层面还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强化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旅游客运监督管理,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依法严处违反包车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情形。

对多次违规、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相应许可。

严肃查处使用非合规车辆从事“小车小团”业务。

从严查处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行车中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加强联合执法,紧盯重点区域、重要时段,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严重非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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