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暖,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有所“抬头”。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劝导查纠行动,为构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行动中,执勤民辅警通过巡查管控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在人流、车流出行高峰时段对各个路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3月12日,在解放路与沂蒙路交叉口、通达路与聚才路交叉口,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辅警正在开展劝导。面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民辅警耐心劝导。“戴头盔在关键时刻能有效保护人体的头部,从而免受致命伤害……”“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记得佩戴头盔”听着民警的讲解,未佩戴头盔的路人迅速将头盔戴好。

临沂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请在骑乘电动车过程中注意从“头”开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劝导的过程中,执勤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通过面对面讲解,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更加深刻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事故伤亡率。

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立足路面阵地,在劝导整治的同时,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页,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助推群众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通讯员 杜宇飞)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