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12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金罚决字〔2024〕2号)显示,因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决定禁止徐广博(原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员工)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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