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人,渭水尽赤。 《通典 卷一百七十》:秦孝公纳卫鞅说,变法令,舍人无验者坐之,弃灰於路者刑,步过六尺者罚。初,令之作也,一日临渭决囚七百馀人,渭水尽赤。
说商鞅一次性处决700多囚犯来自《新序》,《通典》应该是照搬《新序》的,《新序》不是史书,是历史上的一些故事集,至于真假,就没人说得清楚了,反正都是孤证。
《资治通鉴 卷二 显王三十一年》: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
《资治通鉴》也引用了《新序》的说法,不过没说被杀的人数,只说商鞅在渭水边处决囚犯,导致渭水变红。
后世人对商鞅的评价呈现两极分化,一部分人对商鞅持负面评价,认为商鞅是酷吏,天资刻薄。
一部分人对商鞅持正面评价,认为他的变法对秦国富国强兵,对历史有推进作用。
《史记 商君列传》: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司马迁在《史记》中认为商鞅天性就是个残忍少恩的人,说商鞅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卬,不听赵良的规劝,足以证明商鞅残忍少恩了。
司马迁还认为商鞅在秦国落得个谋反的罪名,是有缘故的,言外之意就是商鞅谋反是咎由自取。
《旧唐书》:威刑既衰,而酷吏为用,于是商鞅、李斯谲诈设矣。
《旧唐书》直接称商鞅为酷吏,所谓的酷吏就是严格执法的官吏,这些人往往有残酷的方法用来审讯,酷吏是一个贬义词,还说商鞅和李斯狡诈。
《贾谊新书 卷三 时变》: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
汉朝的贾谊则认为商鞅违背礼义,背弃伦理,专心于进取,变法二年来,秦国风俗日渐落败。
《战国策 秦策一》: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
《战国策》则说商鞅返回秦国,被秦惠文王车裂之后,秦国人并不哀怜他。
《史记 商君列传》: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史记》中说商君出任秦相十年,很多王公贵族都怨恨他,这个倒不难理解,因为变法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废除了世袭世䘵制,这些王公贵族无一不想置商鞅于死地。
对商鞅持负面评价的,大多数认为商鞅用刑法过重,刻薄没有恩情,而且这些批评商鞅的,多为后世的儒家学者,比如司马迁、贾谊以及《旧唐书》的作者。
就拿司马迁来说,他说商鞅刻薄没有恩情,认为商鞅靠帝王之术游说秦孝公,靠着国君宠臣景监的推荐才得到任用,不是商鞅自身的资质。
司马迁举的例子居然是: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卬,不听赵良的规劝。
刑罚公子虔是因为太子犯法,因为太子是国家的继承人,不能处罚太子,所以处罚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这个处罚一点问题也没有,能够贯彻商鞅的法制精神。
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话,历朝历代都只会说,而能够做到的,只有商鞅,当太子犯法也被处罚的时候,法制才能真正让人畏惧,只有法制让人畏惧,一个国家才能公平公正。
至于商鞅欺骗魏将公子卬,这根本就是胡说了,首先兵不厌诈,都什么年代,还不能欺骗?这是战争秦魏两国的战争,商鞅是为了秦国利益才这么做的,又不是为了个人。
至于不听赵良的规劝,那只能说明商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赵良劝商鞅激流勇退,可商鞅在那个位子根本不愿意退,秦惠问王继位后,商鞅被杀,这是商鞅的悲剧,不是因为商鞅刻薄寡恩,而是因为商鞅改革得罪的人太多了,而被害,司马迁的逻辑不成立。
至于贾谊对商鞅的负面评价则完全没有道理,贾谊从儒家思想出发,认为商鞅违背礼义,背弃伦理,指责商鞅的分家制度。
商鞅变法中有一项内容是: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商鞅禁止父子、兄弟同住,就是为了逼他们分家,以家庭为单位,而古代中国是以宗族为单位一起生活,一个宗族少说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
商鞅此举是为了增加生产力,以家庭为单位,至少在当时来说,促进了生产力,提高了效率,以宗族为单位,基本上就是吃大锅饭了,而且还不好管理。
分家就是违背礼义,背弃伦理,这怎么也说不过去,贾谊的说法没有道理,这只是儒法之争。
更有人说商君书中的很多内容就是愚弄民众,比如下面这篇:
《商君书 弱民》: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大概意思是:人民不敢抗拒法律,国家就强,人民敢于触犯法律,国家力量就弱,所以治理得法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人民朴质,就不敢触犯法律;民众放纵就敢于恣意妄为,不敢触犯法律就会守法。
人民守法,就听众役使;任意而行就不受控制。所以说采取强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弱;采用弱民政策以去除不守法的民众,国家力量就强。
民弱、民强可不是让是让百姓弱小或强大,意思是民众对于法律的抗拒或者遵守态度,没有法律制度的保护,百姓永远是弱势群体。
商君书的内容都是围绕如何以法治国、以法治民来说的,对于民众,商鞅其实看得很清楚,比如下面这段话:
《商君书 说书》: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国强;富者贫,三官无虱。国久强而无虱者必王。
大概意思是:民众贫穷,国家就弱,民众富裕,那么就放纵自己,民众放荡就会产生虱害,有了像虱子一样的危害,国家就会被削弱。所以对穷人用刑罚,迫使他们务农以增加收入,这样就会富足;对富裕的人用鼓励他们买官的办法,使他们减少财富,就会变穷。
治理国家的措施,最重要的是贫穷的变富裕,富裕的变贫穷。贫困的变富裕,国家就会强大;富裕的变贫困,农民、官吏、商人这三种职业就不会有虱害产生。国家能长久强大,有没有虱子一样的危害产生,一定能称霸天下。
事实上,历史上大多数人对商鞅的评价都是正面的,比如:
《史记 太史公自序》:鞅去卫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遵其法。
商鞅在秦国变法,是秦国强大的根本原因,后世历朝历代用的基本上都是商鞅之法,这一点很重要,这可是司马迁说的,他至少对商鞅有正面评价,也有负面评价。
《全汉文 卷四十 新序论》: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私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这是刘邦弟弟刘交的后裔、西汉经学家刘歆对商鞅的评价。
刘歆认为商鞅变法是为了秦国,而不是为了自己,使民众以耕种土地和纺织以富国,以赏赐战功而劝人从军,法令执行严格,对内不惧权贵,对外不偏疏远,能够做到令行禁止,法律一出能够打击奸恶。
相对来说,毛主席对商鞅的评价最正面: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商鞅变法,就是个好的法律,如果试着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多年的记载,寻求那些利国福民的伟大的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第一吗?
毛主席还说商鞅的法令惩罚坏人而保护人民的权利,鼓励耕种织布来增加国民的财力,崇尚战功来树立国威,把贫困、懒惰者收为奴隶来杜绝人力、物力资源的损耗。这确实是我国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政策,国民害怕什么而不相信呢?
再回到文章开头所说的,商鞅在渭水边一天处决囚犯700余人,如果这些人是犯了法,那么被处决,就是依法办事,况且这事存不存在,都是有疑问的。
既然是依法办事,人多人少并无直接关系,关键就是看是否违法。
如果这些人是被冤枉的,那么指责商鞅是酷吏就情有可原,可历史上并无任何证据说商鞅冤枉了人,商鞅从来就是依法办事。
无论从结束还是过程来看,商鞅变法都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改革,后世均用商鞅之法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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