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谭佳艺 记者 屠瑜)“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以来,“长江大保护”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但总有人为了蝇头小利顶风作案,使自己身陷囹圄。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金山警方深入开展“季节性案件集中排查打击”案件摸排,成功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说:在桥洞下叶某指认被藏起来的电捕鱼设备及鱼获位置。警方供图

近日,金山公安分局干巷派出所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有人疑似在干巷地区邱移大桥非法电捕鱼,民警根据线索立即开展侦查工作。3月11日0时许,民警在邱移大桥附近发现远处河道内的两艘船上隐约闪着微光,正在非法捕捞。为了不惊动捕捞人员,民警在驶近事发河道附近时,将警车停在路边,徒步前往河边,并通过事先准备好的快船对嫌疑人的船只进行拦截,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木船二艘、电瓶六个、带电线的拖网二张、逆变器三个以及渔获33斤。

经调查,范某等一行4人是浙江广陈人。3月10日23时左右,从浙江广陈界的河道出发,分别开两艘船沿着六里塘河行驶到邱移大桥附近,随后以电拖网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范某等4人对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 4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金山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金山公安分局朱泾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一男子趁着夜色朦胧在本区天然水域,使用违规渔具进行电捕鱼,派出所当即组织警力开展缜密侦查。

在多日走访排摸及层层循线追踪下,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有固定的作案规律,嫌疑人身份信息逐渐浮出水面。3月6日2时许,民警在水域附近一住宅内将刚“捕鱼”而归的叶某抓获,现场缴获电瓶、逆变器、网兜、增氧机等捕鱼工具,查获鲤鱼、鲫鱼、黑鱼、鲶鱼等渔获共107余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也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禁渔期”是天然水域鱼类产卵繁殖、延续生命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不仅需要对非法捕鱼进行严格执法,也需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和遵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防止生态破坏,不要为了口腹之欲,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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