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现场。王国楚摄

推进会现场。王国楚摄

5月9日,2024年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推进会暨培训班在兴安县举行。来自全区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文物工作的局领导、文物科负责人,自治区、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业务骨干,以及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区直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近190人汇聚兴安,共同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

开展“四普”工作,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进一步确认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保护第一要求、系统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重要践行。

近年来,兴安县坚持系统谋划、强化保护管理,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兴安县被列为全区“四普”工作唯一的试点县,兴安镇被列为全区“四普”工作试点乡镇,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兴安经验”。此次培训班落地兴安,既是对兴安开展“四普”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对兴安持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兴安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为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推动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贡献兴安力量。

本次培训班为期3天,从5月9日到5月11日结束,培训内容包括普查总体形势与要求、田野调查的方法与实践、普查标准规范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实地调查和现场教学等。

培训班还设置了“普查实地调查现场教学”实操指导课程,学员们在专业文博专家的带领下,对秦城遗址、灵渠、界首红军堂、季晓峰墓、三桂桥五处具有保护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教学,便于学员们更加完整地掌握普查工作操作流程。

据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安排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6月。普查范围主要包括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和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涉及的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邓桂荣、王国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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