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3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已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和(2024)渝05破118号《决定书》,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

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已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之一及(2024)渝05破118号之一《决定书》,五中院准许公司及重庆金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根据五中院作出的(2024)渝05破117号及(2024)渝05破118号《公告》,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金科股份表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此外,金科股份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各项尽调及准备工作。

目前,相关事项在正常推进中。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