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滨州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是惠及全市城乡居民的重大民生工程,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运营模式,由政府财政支付保费,为全市人民在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损失,提供救助保障的一项普惠、利民的保险。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保障对象滨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前来出差、旅游、务工等的流动人员)因自然灾害、特定意外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导致人身受到伤害。每次事故最高15万元/人,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不超过10万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伤亡救助(每次事故25万元/人,其中医疗费赔偿限额不超过15万元);因灾饮水救助(每次事故最高60元/人/月);基本的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和厨具)救助(每次事故最高600元/户)。

由自然灾害、特定意外事故导致房屋损失救助,常住居民和非本地居民在约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拥有和居住的房屋(每户仅限指定的一套房屋,若用户拥有多处房屋时,仅以首次提出索赔申请的房屋作为该户的投保房屋),每次事故最高5万元/户(免赔额200元)。

理赔拨打0543-3060001由运营中心确认保险责任,录入基本、地点、姓名、电话、事故情况等,转报案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资料定责定损,拨付赔款。

灾害民生保险旨在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救灾救助机制,让群众对民生综合保险项目有更加深入地了解,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认知度,让这项百姓受益的民生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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