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处理合理吗?

先看详细的处理结果,虽然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就是有轻重之分。

后面的逻辑是,公安鼓励的是被打者,如果面对的不是紧迫性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先报警,而不是打回去。

反过来,如果当时打人的家长,打了女子耳光还有进一步的犯意,女子予以还击,那妥妥的正当防卫。这时候惩罚的就只有熊孩子的家长。

因为家长先动手,罚500,女子在没有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还手,也要罚200。

我个人理解对于女子的处理再轻些,一个常人在那个环境下还苛求她冷静走开报警,有点过。

女子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了,我建议就象征的口头教育,最轻的那种,这样感觉更和谐。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