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文图】3月27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2023年11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更好促进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河南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制定《条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审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行业的作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新增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内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便捷化的融资服务。”

在调研中,有的单位提出,应当发挥人大职能,加强对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监督。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新增一条作为第四十七条,内容为:“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监督,并在预算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中,加强对本级财政涉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的监督。”

记者注意到,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旨在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责编:陈玉尧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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