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科对外披露的一笔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4年期、金额为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据万科公告,此笔贷款是为了偿还万科在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有市场传闻认为,这是外界所传的“12家银行正为万科筹资800亿银团贷款”的一部分。

财联社记者从相关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这笔贷款为经营性物业贷款,与市场传闻的“银团贷款”并无关系,系根据2024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所发放。《通知》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通知》还明确,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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