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路边停车费用争议引发关注的广西南宁,近日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据媒体报道,21日晚,南宁市委决定对涉《合作备忘录》一事的5人予以停职检查,在此之前,这个《合作备忘录》已经宣布解除。同日晚间,南宁新闻网报道,南宁发改委宣布,将召开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注意到,虽然管理3万个收费车位,但相关财报显示,涉事公司去年还是亏损了1200万元。
《合作备忘录》引发“风波”
涉事的《合作备忘录》此前并没有媒体专门报道,它只是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公司双方的一次合作,相关文宣只出现在各自的官方宣传渠道上,目前双方均已将上述文章删除。
5月8日,青秀区法院网发布《“执行+智慧停车”——青秀区法院“查人找物”出新招》一文。文章称,当天上午,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
▲签约仪式现场。图片来源/互联网
据悉,该联动机制原计划“运用南宁慧泊停车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南宁慧泊停车公司“可结合车辆泊入点的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青秀区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提升执行质效。”签约仪式上,青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表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是制约执行成效的一项难题。此次“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的建立,系全市首创。
从这篇文章看,根据“智慧停车”系统来查找被执行车辆,是一件利于追“老赖”的举措。不过南宁慧泊公司发表的文章引起了较大争议。5月10日,南宁慧泊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发表了一篇题为“全市首创!慧泊公司与青秀区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恶意欠费实行诉讼追缴”的文章。
目前该文章已经删除,从网传截屏看,文内有“对于车主恶意逃费欠费,慧泊公司主要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的内容。有网友担心,法院与服务企业这样的合作,就是为了追缴停车欠费,由于之前当地停车收费较高已经引发关注,这种合作模式引发更大争议。
当地五名官员被停职
面对《合作备忘录》引发的舆情,当地官方迅速响应。
广西新闻网5月19日晚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度重视,已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另外,自治区高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网传慧泊公司公众号文章的截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5月21日晚,南宁新闻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暴露出南宁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履职不当等问题。
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停车13小时收费超百元
近段时间来,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已成为网上热点。不少网友吐槽,在南宁临时停车一天需要缴费上百元,负责收费的正是南宁慧泊公司。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慧泊公司收费管理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2021年9月,慧泊公司公布了一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欠费车辆,其中有一辆车欠费最高达到63990.5元。
网传的一张截图显示,5月16日,累计停车时长13小时25分34秒,需要缴纳的停车费达到102元。5月15日,累计停车时长13小时30分,需缴纳停车费102元。5月14日,停车6小时55分21秒,应缴纳停车费50元。
▲网传天价停车费的截图。图片来源/互联网
当地除了机动车停车收费高以外,自行车和电动车停车要收费也被网民诟病。有媒体报道,南宁市兴宁区某社区服务中心经营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显示:按次收费,7:00至20:00自行车收费0.5元/次,电动自行车收费1元/次,20:00至次日7:00自行车收费1.0元/次,电动自行车收费2.0元/次。自行车月票20元,电动自行车月票50元。
如此高的停车费是怎么制定的?针对网友质疑收费标准的问题,南宁市发改委公开回应称,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该市实际制定的。在市域内施行分时段分区域差异化停车收费,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延续至今。
南宁市发改委表示,与同类城市相比,南宁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处于适中水平。同时,南宁市也实施了多项停车收费惠民举措。
专家质疑收费没进财政
多位南宁市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疑问:慧泊公司运营全市道路停车位,是否经过了竞标程序?相关非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进行了公示?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6月,有南宁市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提出“慧泊停车路边车位收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的问题,对此,南宁市委办公室一一作了回应。
其中关于路边车位收费的合规性问题,南宁市委办公室回复称,慧泊公司依据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规〔2022〕4号)的规定,收取道路车行道机动车停车服务费。
关于路边车位收费的合理性问题,南宁市委办公室回复称,根据《关于印发规范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32号)文件,明确了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性质为经营性收费,由交投集团负责收取,核算并扣除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后,将其余收益上缴市财政”。
▲惠泊公司公布的部分欠费车辆。图片来源/惠泊公司公众号
慧泊公司作为授权运营主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采用智能收费系统计时计费,车主支付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费用时收款方为“慧泊车服务”(慧泊公司的商户号),所有账款统一定向转入慧泊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收支情况接受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市审计局的监督。
虽然南宁官方有这样的表述,但媒体记者在南宁市政府官网查询发现,更新于2022年11月30日的《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这一收费项目。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彭錞就此表示,这意味着南宁慧泊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并没有进入财政渠道。
彭錞表示:“这就说明它(南宁)把应当进入到财政渠道(的收费项目),用企业的方式来做了。我个人认为这就可能涉及违法行政的问题。国企收费它肯定是有一个转授权的,因为国企并不享有当地公共道路的所有权,但是这种转授权的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笔钱怎么用的,去哪了,根本就不清楚。相当于国企可以跟政府自己来随意决定。”
彭錞表示,从法理和多地实践发展趋势来看,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费,应当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模式。彭錞说:“初步看,现在它(南宁)没有按照这条线走,所以它无论是从法理还是从实践上来讲,都可以说于法无据。”
下月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
面对热议,5月18日,南宁市政府连发两则公告应对舆情。
18日10时,南宁市政府官网发布公告称:“我市正在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评估……不断优化调整收费标准,合理划定车位……”
18日21时30分,南宁市政府官网又发布公告称:“市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征求市民意见,按照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研究出台优化我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21日晚,南宁新闻网报道,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和市长侯刚调研南宁市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和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全市当天还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同日晚22时,南宁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将于6月21日“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55人,包括消费者(30人,自愿报名)、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4人,自愿报名)以及专家学者、政府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等。
此外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自愿报名),记者席5个。
慧泊公司去年净亏1200万元
据南宁媒体报道,慧泊公司是南宁公共交通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该公司自2018年1月起,对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共管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
▲慧泊公司去年巨亏1200万元。图片来源/南宁轨道集团财报
天眼查显示,慧泊公司由南宁公交集团百分之百控股,注册资本5.02亿元,实缴200万元。2022年10月,南宁公交集团唯一股东南宁国资委退出,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手并百分之百控股。
慧泊公司目前参保人数为56人,显然无法直接管理这么多的停车位,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有多次劳务外包的招标。5月12日宣布的最近一次中标公告显示,此前招标的三个分标,由北京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广西亮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每个收费岗位的劳务服务费为4267-4398元/月,三个分标分别承诺每月业绩目标是253万元/月、136万元/月、144万元/月。
记者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财报中查到,慧泊公司的收益情况并不好,截至2022年年底该公司净资产为4.95亿元,2022年净亏1208万元。财报没有显示亏损的原因。
上游新闻记者 杨波 综合自广西新闻网、南宁新闻网、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等
编辑:徐远哲
责编:李洋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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