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方懿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40万元。时任东方懿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实际管理人罗冰辉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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