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近日,湖北黄冈市区两级法院以“法护巾帼行,共话促发展”为主题联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零距离”观摩旁听一起高额彩礼返还案件的庭审,“沉浸式”感受该案开庭、调解、当庭履行的全过程。

交流座谈。

2018年10月,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交往,2020年3月8日,原告为与被告缔结婚约向被告支付彩礼6万元、“三金”及其他财物合计17万余元,后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建立婚姻关系。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及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黄州区法院。

经黄州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彩礼等费用8万元及“三金”,双方当庭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彩礼返还案件需遵循合法原则及注重平等保护原则,该案涉及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根据男方给付财物的目的、时间、方式以及财物价值,将其诉请中不属于彩礼的部分予以厘清,返还时酌减了一定的数额,最终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调解方案并当庭履行,达到了诉中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诉源治理效果,引导了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活动中,代表委员们一行参观了堵城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庭建设情况。座谈过程中,与会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市区两级法院介绍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代表分别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建言献策。

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表示,该院借此次开放日活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尤其是做好农村高额彩礼的综合治理集中宣传引导工作,以更深、更细、更实的行动,共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共探婚姻家事新“枫”景,共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合力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陈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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