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3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刘某某公告送达汪小菲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在其微信公众号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汪小菲公开赔礼道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公告内容
公告称,该院受理汪小菲与刘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以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
公告表明,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在其微信公众号主页置顶位置向原告汪小菲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声明需设置为公开并持续保留一周,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若被告刘某某逾期不履行,将依法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法院将依原告汪小菲申请,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刘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记者查询获悉,此前,汪汪小菲与刘某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曾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
来源:南昌晚报、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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