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3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江苏、浙江市场监管局开展长三角联动执法。40名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对“绿源”品牌电动车生产企业、上海总经销商、终端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全链条”行业整治。
查案现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徐汇区老沪闵路上“绿源” TDT23075Z (S90)、TDT23070Z( S70)两个型号的“绿源”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该两款车型车速限制、整车质量、尺寸限制、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均超过了国家标准,车辆电池并未采用合格证中配套的48V锂电池,而是配备了72V铅酸电池和充电器,被判定为不合格。
3月28日,执法人员对老沪闵路上“绿源”车行涉嫌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案调查。总经销商也被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上海一贸易有限公司是“绿源”电动车的上海市总经销商,共有授权经销门店近200家,主要从事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的推广销售工作,其中,TDT23075Z (S90)、TDT23070Z( S70)两个型号电动自行车是主营产品。
3月29日,上海和江苏两地执法人员同时对该公司位于金山、昆山的3个仓库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浙江生产公司订购TDT23075Z(S9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600余台辆;订购TDT23070Z(S70)型电动自行车,已销售260余台辆。除TDT23075Z (S90)、TDT23070Z( S70)两个型号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还发现型号为TDT22092Z的电动自行车也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检。3个仓库共查见涉嫌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60余辆,价值90余万元,对以上涉事产品,执法人员已采取行政扣押强制措施。
老沪闵路上“绿源”车行门店负责人表示,经销商发往门店的电动自行车本身就不符合技术标准,门店拿到车后会先改装成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牌,上牌后再改回“出厂”款提供给消费者。
为进一步查明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前往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查阅涉案电动自行车获取3C认证的相关资料,并与检测报告进行比对。市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金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绿源”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开展调查。该企业未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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