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一诺

3月26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董某、候某川、龚某山等九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被告人董某、侯某川与胡某杰共谋通过盗掘长清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归南汉墓非法获利,并纠集被告人龚某山、孙某利、卜某庆、姜某友、王某坤、胡某勇共同实施盗掘,其中董某、侯某川与胡某杰主要负责保障出资购买作案工具、提供落脚点,龚某山等人主要负责挖掘,几人约定出资人员分两成,其余人员分一成。董某等人开挖了一条竖穴盗洞,盗洞开口呈1.3m×1.3m,深约10m,对文物本体造成严重损毁,对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长清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山东省文物工程公司设计制定了《归南汉墓修缮保护设计方案》,确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预算,公诉机关据此向九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九名被告人承担汉墓修复义务。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各项权利和义务,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纪律严肃规范,庭审紧凑有序,程序严格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古墓葬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着历史记忆、生活智慧和礼俗信仰。归南汉墓是长清区当地保存较为完好的汉代墓葬之一,1997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代久远,归南汉墓所葬何人已经无从考证,但是其对研究汉代墓葬形制、丧葬习俗、地域历史渊源仍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等行为,只要有盗掘行为,即使未盗掘到财物,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古墓葬作为受法律保护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古墓葬、保护历史文物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有人为谋求非法利益而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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