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止锚湾沿海派出所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势头,于8天内破获4起涉诈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例一

3月14日,派出所接到绥中县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预警指令,称一男子曾在绥中某银行交易,涉嫌犯罪活动。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前往该银行查看,但嫌疑人已经离开了此地。随后,民警对嫌疑人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嫌疑人叫齐某某,系黑龙江省海伦市人,居住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3月16日,民警前往佳木斯对其抓捕;经过两天的摸排,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3月18日在齐某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随后民警将齐某某押回绥中。

据了解,当时齐某某正从河南开车返回黑龙江,途中收到“上线”消息要求其立刻下高速取钱,便到了绥中县某银行,取款4万余元后就离开了。齐某某对自己帮助骗子取钱,并获利3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3月19日16时20分,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周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当天被上海警方立为网上逃犯。民警迅速赶往周某某的家中伺机抓捕,但他并未在家;通过与周某某家人交谈,反复做思想工作,其家人提供了周某某的联系方式。

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周某某于当天17时许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在网上协助骗子转移资金2000元、获利6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月27日,周某某被移交至上海警方。

案例三

3月22日,派出所接到绥中县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下发的“断卡”线索,称辖区居民吴某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要求核查后处理。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对吴某进行传唤。

据了解,吴某系绥中县万家镇人。3月12日,她从朋友圈看到一“贷款”广告,便添加对方的微信,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邮寄至广东省揭阳市,并把自己的银行交易密码通过微信告诉给了对方,后该银行卡资金流水涉及诈骗资金达113万元。

经讯问,吴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已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

2023年12月份,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涉诈案件中,将嫌疑人詹某某、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在审讯中,两人交代,是从朋友圈中看到“贷款”的信息,便添加了一个自称是“发哥”的人的微信。在“发哥”的牵线搭桥下,三人开车前往沈阳办理“贷款”,最终“刷流水”13万元、获利6000元,三人当晚将赃款挥霍一空。

根据二人提供的线索,民警查出,“发哥”叫刘某某,系兴城市红崖子镇人。随后民警找到了刘某某的联系方式;但经过前后2次传唤,刘某某均未能到案。

3月中旬,民警向刘某某下了“最后通牒”。最终,刘某某迫于压力于3月26日到案。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葫芦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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