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O科技消息】5月29日下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首例由消费者针对“苹果税”发起的反垄断诉讼进行一审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驳回消费者金某关于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为的诉求。

2021年1月,中国消费者金某将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上海公司”)告上法庭,诉讼内容涉及“苹果税”收取过高以及支付方式唯一涉嫌垄断。该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

“苹果税”指的是苹果公司在用户发生“应用内购买”时收取的交易佣金,该佣金在中国的比例通常在30%,部分小型企业的税率为15%。

原告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表示:“尊重一审法院的判决,但坚持认为苹果公司在中国征收全球最高的‘苹果税’,且不开放第三方支付和第三方下载渠道的做法,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后续将针对本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截至发稿前,苹果方面并未对上述案件作出任何公开回应。

不仅在中国,苹果由于其垄断地位在全球多地都遭到不小的压力。今年1月,苹果宣布在欧盟地区对iOS、APP Store等进行重大更新,允许用户安装来自第三方平台的软件。这主要是迫于欧盟新推出的法案的要求所做的妥协。除了欧盟外,日本、印度等国家也都在加紧立法,以限制苹果利用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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