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68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健康险产品销售不规范;虚挂人力;虚列费用;未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单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

因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虚挂人力、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负有责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个险)赵鹏,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因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虚列费用负有责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浓波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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